許多人都支持公權力介入電影分級,注意「公權力」這幾個字,
這意思是說由片商或戲院自行進行的分級是不行的,
要由政府=管不好公務員的操守或國營企業的預算的組織來制定標準、處罰不合標準者,
支持這種想法的人,多半自以為立意良善、為社會著想,
他們不大可能想得到,當他們支持公權力介入電影分級時,他們所傳遞出來的訊息是:
我或我的孩子膽量太小、品味太窄、智商太低,
無法面對內含暴力或色情的電影,
我或我的孩子沒辦法自行判斷要或不要看甚麼電影、需要公權力介入電影分級制來幫我,
假使身為父母,我沒有能力勸阻孩子去看限制級的電影,
也沒有能力教導孩子電影裡的暴力或色情是否真實或符合道德,
而即使政府本身就是個貪腐、無能、暴力又色情的組織,
我還是認為政府應該介入電影分級,透過這分級、我感到了某種沒有根據的安全感,
不只這樣,
就算你或你的孩子膽量比較大、品味比較寬、智商比較高,
就算你或你的孩子有足夠的能力面對、討論與解構電影裡的暴力與色情,
因為我或我的孩子不能看,你或你的孩子也不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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