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則新聞:
政大主秘徐聯恩說,不認為邀請性別團體來校演講有違《性平法》,
絕大多數相信男女平等、推動同志權益的人,
看到這則新聞,應該都會罵聲幹、然後希望政府介入重懲政大!
不過,不包括我,
我相信男女平等,也相信同性戀、異性戀或任何性傾向的人都一樣、沒有高低之別,
但,政府介入重懲政大、根本沒辦法解決問題,
政府自己就是歧視同性戀的元凶,教育官員自己還會發公文叫學校留意同志活動,
由國家嚴格「把關」下的婚姻制度連異性戀的權益都胡搞,遑論同志?
當一個組織掌握了絕對的暴力行使權,
當一個組織連私有財產都能輕鬆地賤踏,只有最荒謬的幻想家才會期待政府維護性別平等,
畢竟,當絕大多數人都歧視某個族群時,政府才沒有動機要維護該族群的權益,
當絕大多數人都不歧視該族群時,問題根本就不存在,
在歧視這個議題上,政府從來就是跟著潮流的屁股走,而非超越潮流解決問題,
而就自由市場來說,就算大多數人仍心存歧視,
只要有一部分人並不歧視該族群,這些人就足以與該族群進行自由交易、創造價值,
心存歧視的人想怎樣就隨他們,大家井水不犯河水、誰也不犯誰,
更有甚者,基於經濟誘因,
就算是心存歧視、許多人還是會看在錢的份上跟自己歧視的人做生意,
而這筆生意他不做、其他人很可能搶去做,
以上談的是私人交易的領域,但提到政府,歧視馬上就成了問題,
因為,身為被歧視的個人,
你幾乎沒有任何能力阻止政府官員歧視你、擬定不利於你的政策,
而且,你還被迫繳錢給這個歧視你的系統!
到此,稍微想過的人,應該早就放棄了靠政府解決歧視問題的幻想了,
再換個角度想,歧視同性戀,又有甚麼不行?
就算歧視同性戀的人不是有某種精神障礙、就是有某種學習障礙,
再不然就是長年被恐同的父母洗腦、洗久了導致怎樣的科學訓練都扭轉不了迷信,
但那又怎樣?只要他的歧視僅止於個人的觀感,誰在乎?
歧視說穿了就是某種偏好,偏好每個人都有--而每個人都歧視著某些人,
只要不涉及生命或財產的危害,任何人要歧視同志、女人、猶太人、黑人都不是問題,
回到政大的例子,對被歧視的同志來說,
真正重要的,不是政大引入了歧視同志的團體,
真正重要的,是被歧視的同志很可能要繳稅給政府、資助政大這樣的活動,
如果政府不高度介入教育市場,這種事情根本無從發生,
政大如果是在教育市場自由的環境裡,
多邀幾次反同團體來演講,
就等著聰明的自由派拒絕念政大、然後被其他蠢笨又迷信的恐同傻瓜塞爆,
如果這樣政大的經營團隊覺得很好,那就這樣吧!
總結來說,只要不侵害他人的生命財產,我完全支持恐同者歧視同志的權利,
畢竟,我也想擁有歧視恐同者、把他們當笨蛋罵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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