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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則新聞:

教授請反同志團體演講,政大學生抗議

政大主秘徐聯恩說,不認為邀請性別團體來校演講有違《性平法》,

校園本來就是可有多元意見表達,

若學生同志社團主張多元性別,也應尊重對不同性別主張的言論;

校方尊重教師授課權與學生對於意見的表達。

節錄自:蘋果日報

絕大多數相信男女平等、推動同志權益的人,

看到這則新聞,應該都會罵聲幹、然後希望政府介入重懲政大!

不過,不包括我,

我相信男女平等,也相信同性戀、異性戀或任何性傾向的人都一樣、沒有高低之別,

但,政府介入重懲政大、根本沒辦法解決問題,

政府自己就是歧視同性戀的元凶,教育官員自己還會發公文叫學校留意同志活動,

由國家嚴格「把關」下的婚姻制度連異性戀的權益都胡搞,遑論同志?

當一個組織掌握了絕對的暴力行使權,

當一個組織連私有財產都能輕鬆地賤踏,只有最荒謬的幻想家才會期待政府維護性別平等,

畢竟,當絕大多數人都歧視某個族群時,政府才沒有動機要維護該族群的權益,

當絕大多數人都不歧視該族群時,問題根本就不存在,

在歧視這個議題上,政府從來就是跟著潮流的屁股走,而非超越潮流解決問題,

而就自由市場來說,就算大多數人仍心存歧視,

只要有一部分人並不歧視該族群,這些人就足以與該族群進行自由交易、創造價值,

心存歧視的人想怎樣就隨他們,大家井水不犯河水、誰也不犯誰,

更有甚者,基於經濟誘因,

就算是心存歧視、許多人還是會看在錢的份上跟自己歧視的人做生意,

而這筆生意他不做、其他人很可能搶去做,

以上談的是私人交易的領域,但提到政府,歧視馬上就成了問題,

因為,身為被歧視的個人,

你幾乎沒有任何能力阻止政府官員歧視你、擬定不利於你的政策,

而且,你還被迫繳錢給這個歧視你的系統!

到此,稍微想過的人,應該早就放棄了靠政府解決歧視問題的幻想了,

再換個角度想,歧視同性戀,又有甚麼不行?

就算歧視同性戀的人不是有某種精神障礙、就是有某種學習障礙,

再不然就是長年被恐同的父母洗腦、洗久了導致怎樣的科學訓練都扭轉不了迷信,

但那又怎樣?只要他的歧視僅止於個人的觀感,誰在乎?

歧視說穿了就是某種偏好,偏好每個人都有--而每個人都歧視著某些人,

只要不涉及生命或財產的危害,任何人要歧視同志、女人、猶太人、黑人都不是問題,

回到政大的例子,對被歧視的同志來說,

真正重要的,不是政大引入了歧視同志的團體,

真正重要的,是被歧視的同志很可能要繳稅給政府、資助政大這樣的活動,

如果政府不高度介入教育市場,這種事情根本無從發生,

政大如果是在教育市場自由的環境裡,

多邀幾次反同團體來演講,

就等著聰明的自由派拒絕念政大、然後被其他蠢笨又迷信的恐同傻瓜塞爆,

如果這樣政大的經營團隊覺得很好,那就這樣吧!

總結來說,只要不侵害他人的生命財產,我完全支持恐同者歧視同志的權利,

畢竟,我也想擁有歧視恐同者、把他們當笨蛋罵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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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ose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