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ley

每個人,包括你討厭的人,都該能自由選擇,

無論你怎麼討厭他,只要他沒有傷害你的生命財產,你就不該以暴力剝奪他的選擇,

以上原則挺合理的,不是嗎?

別急著回答是,你很可能每天都在執行或支持違背以上原則的惡行,

你還可能把這些惡行當成善行在推廣!

比方說,強迫菸商在包裝上印警語或者展示焦黑的肺或恐怖的圖片,就是如此,

為什麼要替菸商辯護?他們可是販賣毒物的邪惡組織!法西斯董氏與衛道份子質疑道,

是的,菸商賣的東西確實可能有害健康,但又怎樣?

米、鹽、糖、肉、油或大多數食物只要攝取過多,都有害健康,水喝太多都有害健康,

難道要在米袋上印製「吃飯過多,必成飯桶」?

或者在所有零食上面加印胖子在學校被欺負的漫畫?

還是強迫礦泉水廠商印製「飲水過量、有礙健康」的小貼紙?

更有甚者,菸商再怎麼討厭,

只要菸商不像政府強迫任何人購買香菸,反菸的人就不該以暴力侵害菸商選擇的自由,

而強迫菸商不能打廣告、又得在香菸的包裝上印警語,就是一種侵犯,

就像強迫精神病患在胸口掛「本人有潛在暴力傾向,周圍的人請小心」一樣是侵犯,

可悲的是,大多數人的腦袋就是轉不過來,

看不出強迫菸商在自家的包裝上批評自家的產品,

跟強迫個人在自己的胸前散布不利於自己的言論一樣,都是以暴力侵犯他人的表現,

如果你不能尊重你討厭的人或組織、進而主張以暴力剝奪他人的選擇,

你將無法邏輯一致地主張自己選擇的自由不該受他人侵犯,

如同下文的最後一句話,

Freedom is not just for those we love.

延伸閱讀:Cigarettes and Compul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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