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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政府是為了服務人民才存在的,

所以,為了大家每天能吃到最衛生的早餐而立法、管制與罰款,絕對是合情合理的。

早餐店評比,麥味登勝美而美;普遍太油太鹹,店員沒洗手堪慮

……衛生署表示,會要求各地衛生局加強對早餐店稽查,

若有環境不潔問題,最重可罰六百萬元。

節錄自;蘋果日報

當然,任何有點腦的人似乎都想到了,

新聞中的每一間連鎖早餐店如果要順利開張,

理論上應該取得政府所頒發的大小執照、符合政府所訂定的大小法律與規章,

畢竟,繳了那麼多稅金、養了那麼多公務員,就是為了吃的衛生,

如果連鎖早餐店違背法律、或根本沒有取得執照,這代表政府取締不力,

如果連鎖早餐店守法又有執照,結果卻還不夠衛生,這代表政府辦事不力、督導不周,

如果連鎖早餐店實務上很難照著規定辦事,那還是代表政府辦事不力、立法不周,

行事如此糟糕的政府,不但沒人下台、沒人被開除,

還可理直氣壯地要求數百萬的罰款=多一筆對衛生未必有幫助的收入,

這件事本身實在奧妙至極,

不過,政府就像神一樣奧妙,平凡如我們不懂、也不該懂,

只要記得神愛世人,以及政府就是為了服務人民而存在的,就可以了,

至於為什麼那麼多人吃了那麼多年路邊攤早餐都活得好好的、壽命還越來越長,

或者為什麼許多母親做菜的方式不怎麼衛生、其子女卻也順利長大,

這就不用探討了,就跟不需要探討為什麼處女可以生孩子一樣,

而這裡要說的是,

以政府與許多熱心人士對衛生的要求,有個對衛生的嚴重危害一直被忽略,

那就是--做愛!

是的,比起找錢沒洗手的店員做出來的培根蛋三明治,做愛這件事很可能骯髒千百倍,

假定沒有機會洗澡好了--雖然洗澡後才做愛是好習慣,但這畢竟無法保證,

不洗澡就開始做愛的場合真的很多,絕對不可等閒視之,

還沒開始做愛以前,許多人會從手指碰起,

在昏暗的公園或房間裡親吻指節、吸吮手指,是大學生到成熟男女都常做的事,

只是在那以前,手是洗乾淨了沒?

情人那雙漂亮的手,可能拿過鈔票、摸過車門、挖過鼻屎,

指甲縫裡有多少東西,更是沒有人知道,搞不好有不慎留下的微量糞便!

手指以外,臉頰與脖子也是相當令人頭痛的部位,

那些在校園幽會的男女,他們的皮膚充滿了都會的風沙、汗水與其他汙垢,

每一次親吻,都是把這些東西吃進身體裡,

要是早餐店的吐司曾在洗過澡的店員身上抹過,你絕對會氣得告上法院,

但你卻願意舔吮尚未洗過澡的情人的肌膚,這是怎麼回事?

這還只是肌膚而已,開始接吻了怎麼辦?

對方早上有沒有吃過找錢沒洗手的店員做出的漢堡?他有刷牙嗎?

食物殘渣在他的齒縫裡耗了那麼久,會不會變成其他更骯髒恐怖的東西?

更不要說他可能吃過含瘦肉精的美國牛!

覺得可怕嗎?別開玩笑了,衣服都還沒脫欸!悶了一整天的身體,是能多乾淨!

這絕對是一場汗水與細菌的盛宴,盛宴從脫掉衣服的瞬間就展開了!

別忘了口交,口交可是做愛中很重要的元素呀!

古人都有交代,沒有幫人與被人口交過,別說你做過愛!

問題是,口交可是直接吸吮人家的生殖器官--以及附近的排泄器官欸!

不管怎樣小心,陰莖跟陰唇週邊都可能有殘存的尿液,

而女性生殖器更是個被悶在小內褲裡悶熱與潮濕一整天的存在,有沒有那麼不衛生呀!

你願意吃下女店員用下體稍微沾過的熱狗嗎--想回答Yes的請閉嘴!

不願意是不是?但你不是吸吮女人的下體吸了很久嗎?

更不要說你用陰莖插入、她幫你口交、你們再接吻--萬一你們還肛交呢?

以上還只考慮人體,尚未考慮人體接觸的沙發、床鋪、車椅,

特別是賓館或汽車旅館那種人來人往的地方,

有哪些人躺過?做過哪些事?放過甚麼東西?在上面留下多少的液體?

一切的一切,都超級骯髒超級恐怖的啊!

管甚麼連鎖早餐店呀?做個愛可能吃到的骯髒東西多太多了啦!

做愛如此之骯髒,卻又如此人人愛做,政府如果不嚴格管制,絕對會造成公衛危機啦!

因此建議為了服務人民才存在的政府以下列措施嚴格管制做愛,

才能讓台灣邁向衛生做愛的新時代:

1、全面禁止人民擅自做愛;

2、成年人上完「衛生做愛學程」並考試取得「衛生做愛執照」後始可做愛;

3、只能在限定的場所做愛,該場所必須獲得「衛生做愛場所認證」;

4、每個進入衛生做愛場所的男女,都必須進行清洗,特別要處理口腔、性器與肛門;

5、做愛前必須以酒精對全身進行消毒;

6、未避免吃下不必要的病菌或分泌物,嚴禁任何口交;

7、違背以上者,處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且兩年不准做愛;

以上,只要立即實施,台灣絕對會變得既衛生、又有愛,

連真愛聯盟都說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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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ose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