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人、身為女人的妳,妳以為妳擁有妳的身體?
錯了,妳不擁有妳的身體,至少妳不完全擁有妳的身體,
如果妳完全擁有妳的身體,妳應該能在不侵害他人的前提下對妳的身體為所欲為,
比方說,施打某些據說會身體不好的藥物,
不,妳不擁有妳的身體,妳身體真正的主人,是大有為的國家,
國家准妳做的,妳才能去做,國家不准妳的,他媽的妳就是不准做,懂了嗎?
國家說,使用娛樂用藥=吸毒是不好的,
所以如果妳吸毒的話,妳應該去坐牢,
即使吸毒的妳不偷、不搶、不打、不殺,造成的「危害」遠低於陳雲林來台時的警察,
妳還是要去坐牢,名義上是為妳好,
當然,如果妳的關係良好、背後相挺的有名人或政要,
妳就不用坐牢了,只有普通人或窮人需要坐牢!
這就是大有為的國家最愛幹的--給有錢人機會,送普通人與窮人進監獄懺悔!
就算妳不吸毒,妳決定要跟人做愛,做完愛想收點錢做報償,
瞧那些光鮮亮麗的女明星,她們光靠露乳溝就可以賺錢,
富商名流更是拿出厚厚的鈔票請她們張開腿,
自以為擁有自己身體的妳,不偷、不搶、不打、不殺地靠身體賺錢,也沒錯吧?
畢竟,很多女人都在做愛,也同時收受男人的金錢,
自以為擁有身體的妳只不過把做愛與金錢直接連結在一起,邏輯上也沒甚麼錯吧?
錯了,大錯特錯,妳身體真正的主人,是大有為的國家,
國家准妳做的,妳才能去做,國家不准妳的,他媽的妳就是不准做,
就算其他女人可以做愛,就算其他女人可以嬌嗔地跟男人要鑽石與名牌包,
妳也不能明目張膽地幹,因為國家不讓妳幹!
既然大有為的國家擁有妳的身體,管到妳子宮裡的胎兒,自然合情合理,
大有為的國家說,台灣的男女嬰嚴重失衡,
為了解決這問題,妳那屬於國家的身體裡的嬰兒不能因為性別因素被流掉!
即使孩子是從妳的身體長出來的、生養孩子的主要責任也是妳的,
因為妳身體的實際擁有者是國家,所以妳沒資格自己決定體內孩子的去留!
就算男女嬰失衡的問題可以靠移民或跨國領養的去管制化來解決,
抱歉,大有為的國家是不講邏輯的,
國家說一,妳沒有資格說二,
因為妳不是個擁有自己身體的女人,妳是個身體屬於國家的賤民,只是這樣而已。
又,雖然智障向來缺乏把文章看完然後看懂的能力、以至於說了還是白說,
但我還是附帶說明一下好了,
我本身並不贊同「單純因為性別因素就將孩子流掉」這件事,
會有這種想法的人,通常有很嚴重的性別偏見,
而偏見這種東西很少會單獨存在,偏見通常都是像垃圾袋那樣裝得滿滿的,
有如此嚴重偏見的人把小孩生出來,
通常就是企圖將偏見加諸於其上、進而以各種思想與行為上的壓迫阻礙其自由成長,
然而,偏見再怎麼多,人家也該擁有自己的身體,
再怎麼反對人家篩選性別、以至於生養小孩,我反對透過國家=暴力侵害他們,
他們想憑著偏見把男孩或女孩提早打掉、然後灌輸下一代更多的偏見,
這是他們的選擇,
我絕對不會期望過去支持奴隸制度、如今以暴力徵收土地的國家來解決偏見問題,
更多的資訊、更多的溝通、更自由競爭的環境,
才是解救這些孩子的真正良藥,
在一個所有人真正擁有自己身體的世界裡,
每個人都能自己做出選擇,妳也能用妳的身體以致於心靈發揮最大的影響力,
而不是由大有為的國家來告訴妳甚麼准、甚麼不准,
妳的身體,理當屬於妳,
不管對或錯,做出選擇、進而負責的,應該是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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