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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上看到這篇〈關於賈伯斯的10項驚人事實〉,包括:

1、他吸過LSD,並視其為人生中極重要的經歷;

2、他20幾歲時曾與民謠歌手Joan Baez約會;

3、他吃素;

4、他拯救了皮克斯;

5、他是迪士尼最大的股東;

6、他8年級時就獲得HP的實習機會;

7、他曾經無家可歸:

8、他與「藍箱」創造者Steve Wozniak共同販售這可免費打公用電話的工具;

9、他為Apple Store的玻璃樓梯申請專利;

10、他開著沒有車牌的賓士數年之久;

就算以上所列全部為真,到底哪一項驚人來著?

好啦,或許有人覺得第1項很驚人吧,

但LSD本來就不是多可怕的東西,許多傑出人士用過藥=吸過毒也不是甚麼秘密,

從企業家、藝術家到奧運選手都有可能,

歐巴馬、小布希與柯林頓都曾是個「吸毒者」,

然後當上總統後都對廣大的其他「吸毒者」進行了無情的賤踏,

如果這些事實還不能讓你對所謂「反毒運動」有所省思,

那我也沒甚麼好說的了。

延伸閱讀:10 Surprising Facts about Steve J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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