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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應該保障胖男與醜妹擔任偶像的權利!

胖男與醜妹也是有夢想!有才華的!

飛輪海那幾位都高大帥氣,擺明了歧視胖男進軍演藝圈!

SHE各個都清純可愛--至少粉絲是這樣講的--為什麼醜妹得不到她們的機會!

別忘了凱渥!為什麼模特兒要限制身高跟體重?恐龍妹也該有工作權!

英明政府趕快介入管制啦!

以上很白癡嗎?不會啦,至少某些追求性別平等的菁英不這麼認為:

女僕咖啡店,掀就業歧視爭議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專任教授兼系主任鄭津津……指出,

由於女僕咖啡店中的女僕服務員的裝扮與角色多半是參考動漫中的女僕角色,

因此許多女僕餐廳在雇用女僕服務員時會挑選相貌甜美、身材苗條的女性,

而這樣的措施明顯是基於滿足顧客族群的幻想投射。

但是,求職人的容貌以及五官與是否有能力執行女僕服務員的工作沒有任何關係,

因此如果女僕餐廳在雇用女僕服務員時考量容貌或五官因素,

就是容貌歧視或五官歧視……

實踐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嚴祥鸞表示……檢舉人不需要舉證求職公司歧視,

被歧視的民眾只需要蒐集基本證據就可進行檢舉,

而該公司則必須舉證自己沒有歧視之嫌。

節錄自:蕃薯藤新聞

看到沒有,長相跟執行女僕服務員的工作沒有任何關係,挑長相就是歧視!

同理,唱歌跳舞跟長相與身材也無關,

小胖=醜胖但唱歌很好聽--但我不愛就是了!

洪金寶=胖但是肢體動作超級靈活,飛輪海那幾位都比不上!

可見,任何胖男只要願意練,就能從事飛輪海的工作!

許多醜妹的歌聲也不賴,SHE應該輪醜妹當!

至於模特兒,走台步跟微笑有甚麼難?醜妹練幾個月馬上就有專業的水準了!

不是說「認真的女人最美麗」嗎?醜妹可以比誰都認真的!

英明的政府,趕快介入管制吧!

對了,實踐大學那位說得很好,真是把政府英明的程度呈現得淋漓盡致,

業者身為被指控者,卻負有舉證自己沒有嫌疑的責任,

這說穿了就是「有罪推定」,

英明的政府只要受理指控、發文叫業者自己處理、收收罰款,就可以了事了,

真是英明到爆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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