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看下面這段文字:
我相信同性戀伴侶對於小孩的影響會是非常負面的,
其中原因之一在於父母的角色不僅重要,而且截然有別,
另一個原因是這種小孩的家庭結構與其同學或同儕的家庭將會大不同。
還有一個原因在於,同性戀伴侶的關係往往不如異性戀伴侶穩固,
儘管資料所說的主要是那些沒有小孩的同性戀伴侶。
如果有小孩的同性戀伴侶之關係比一般伴侶更不穩固的話(我相信的確是如此),
對於他們扶養的小孩而言,這又會是個更複雜而且難以面對的狀況。
如果你對同性戀沒有凌駕理智的情緒上偏見、並且邏輯推斷能力有基本水準的話,
你至少會提到以下質疑:
1、就算父母的角色是重要的,也不表示同性戀伴侶會對小孩造成負面影響;
就算父母的角色是重要的,也不代表同性戀伴侶無法扮演父母的角色,
就算同性戀伴侶無法扮演父母的角色,也不代表其必然會對小孩造成負面的影響,
或更精確來說,對小孩造成比差勁異性戀伴侶更多的負面影響,
是的,異性戀伴侶也可能是差勁的父母,家暴、外遇或欠債的例子非常多,
另外,就算同性戀伴侶做為父母真有角色功能不足的問題,
他們同樣能聘請異性戀保母或家人幫忙教養小孩,就像異性戀伴侶會做的那樣。
2、沒有小孩的同性戀伴侶關係不穩固--沒有小孩的異性戀伴侶也一樣;
事實上,已婚的異性戀伴侶也不怎麽穩固,20%以上的離婚率是常態,
就算同性戀伴侶的關係確實較異性戀伴侶來得不穩固,
想也知道,這不是養育小孩唯一重要問題,
一路到死都不離婚、關係有夠穩固的異性戀伴侶,
可能有外遇、酗酒、家暴、欠債等其他問題,
難道這些問題比「離婚」或「不穩固的關係」來得容易面對?顯然不是這樣。
那麼,以上的話是誰說的呢?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貝克講的,
引自《胖子的脂肪該被抽稅嗎?》的第二篇,
實在說,貝克並沒有主張應該「禁止」同志結婚,
他甚至主張以契約的角度來解決同志婚姻與養兒育女的問題。
然而,如果以上兩段可視為他對同志的理解,
那他這方面跟幾十年前的衛道份子實在沒甚麼差別,
不管得過甚麼獎,偏見的力量,就是那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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