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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Google軟體退費「爭議」,說穿了是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事,

有爭議要上法庭?沒問題,想告的自己去告,

結果,吃飽沒事幹、浪費納稅人上千億血汗錢的北市府跳進來,

自以為是捍衛消費者權益的英雄、實際上只是拿暴力逼人就範的黑道行徑,

要是把鑑賞期、退貨、賠償的觀念套在市政府頭上,

這些狗官幾輩子都不夠賠的,

當然,他們根本不怕,因為就算要賠,也是拿大家繳的稅金來賠,不痛不癢!

如今,北市府法規委員會葉慶元狗官在網路上寫了篇文章

全文洋洋灑灑,說穿了就是狗官的傲慢,照其脈絡與順序,可直接摘要如下:

今天,至高無上的市府跟Google沒達到共識,

納稅人=普通賤民之間沒共識時,通常會和平地繼續尋求共識,

但至高無上的市府則不需要這麼費事,直接暴力逼Google罰款就範即可,

至高無上的市府是公平的,所以對Google或Apple等廠商都公平地用了暴力,

就算Google或Apple有自己的退費機制,

只要至高無上的市府看不順眼,拿暴力逼Google或Apple就範也是理所當然,

就算至高無上的市府訂出的法律不盡周延,

Google、Apple或你們這些賤民也應該他媽的繼續守法,

而不是要至高無上的市府先行檢討,

不管法律本身有多愚蠢跟無效,在至高無上的市府領地上,賤民們就得就範,

這麼爛的法律,Apple跟Yahoo!都在至高無上的市府暴力下就範了,

Google也應該就範呀!

而如果Google決定不妥協、想退出台灣市場,那絕對跟至高無上的市府無關,

因為在至高無上的市府眼中,就算是Google也不過是賤民罷了,

賤民的義務是遵守至高無上的市府所制訂的任何愚蠢法律,

就算受不了這法律、也不該選擇轉身就走,

應該留下來、忍受這法律、然後服從至高無上的市府的一切指示,

因為,至高無上的市府絕對不會犯錯,

就算犯了錯,到頭來也是你們這些他媽的賤民犯的錯。

延伸閱讀:從處罰Google一百萬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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