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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認為心地善良,只要有可能、你就想幫助弱勢的人,

於是,你叫隔壁的老王捐錢給乞丐,否則你會放火燒了他全家,

你帶了去最近的7-11、叫他們捐思樂冰給孤兒院,否則你就要立刻砍殺店長,

最後,你帶了硫酸上公車、逼司機去偏遠山區載人,否則你要讓全車的人毀容,

毫無意外地,你被當成白痴、暴力狂、恐怖份子,

最大多數的人對你的「善良」並不領情,

因為善良並不能掩蓋「你以暴力對他人的生命與財產造成威脅」這事實,

身為個體,如此白痴、暴力狂、恐怖份子式的行為並不被容許,

不過,最大多數人非常有趣,

同樣的事情交給「政府」來執行,「以善良為名的暴力」就能被允許了,

當然,這「暴力」比放火、砍人、撥硫酸來得細緻,

以「政府基於公眾利益=善良進行管制」的形式每天發生著,

然而,「公眾利益」的定義權是政客,

透過立法機構與司法功能,其能在彈指之間對企業以致於你我的生活造成影響,

任何人對任何政客的言行不滿意?

請以冗長的訴願、連署或其他抗爭來解決,不然就等到下屆選舉再說吧,

而再怎麼不滿意,稅金還是得繳清,政府跟企業是不一樣的!

那些認為「消費找跟企業溝通實在太難了,所以需要政府」的人,

不是有嚴重的妄想,就是對政治溝通毫無概念,

而回到前面所謂的「政府管制」,這件事之所以被廣泛地接受,

主要在於「暴力被藏起來了」,

就像自由意志主義者時常提到的「房間裡的槍」

政府管制的實質意義就是「以暴力強迫他人做其原本不願做的事」,

不照著做,就罰你錢,不繳錢,就罰你更多的錢,還不繳?

撤你的執照、搜刮你的財產、抓你去關,

如何能辦到這些?說穿了就是「政府擁有凌駕於所有人的暴力」,

以台灣來說,無論你是藍是綠,你討厭的執政黨就是能幹出不合你意的事,

而無論你如何地不合意,稅就是得繳,

你討厭的政黨現在執政?哈哈哈你活該!下次選舉再想辦法吧!之類的,

這種強迫性與僵固性,在一般企業的領域,幾乎不存在,

都講到這種地步,還覺得企業比政府來得恐怖的,只能說白痴到沒救了。

而太多人以「幫助弱勢」為理由合理化政府的暴力,

底下這則新聞,就是反映出這樣的現實:

拒身障者搭機,可罰5萬;陪伴者不必付機票錢,輪椅天使:修法拖太久

保障身障權益再進一步!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明定國內航空運輸業者,

除因民航局所訂的安全因素外,不得限制、拒載身心障礙者,

違者將處新台幣一萬元至五萬元罰鍰,

若航空公司認為身障者不可獨行,需有陪伴者,不得向陪伴者收費。

修法也取消地方轄管大眾運輸票價優惠「設籍」限制,

未來身障者跨縣市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應全面半價。

節錄自:壹蘋果網路

如果你認為政府有權強迫航空公司免費讓殘胞的陪伴者搭乘,

那同樣的權力也能適用在公車、火車與高鐵上,

甚至餐廳、電影院與所有「以人次計費」的服務都可包含在內,

沒道理其他人所付出的成本應該被尊重、航空公司的部分就可被視為糞土,

支持政府有權強迫航空公司的你,

同樣也必須支持「政府強迫你招待遊民」之類的措施,

而事實是——政府早就透過「稅收」與「舉債」去執行許多你不認同的政策,

航空公司是受害者,你也是受害者,我們所有人都是受害者,

尚未觀察到這個現象、認為以上政府管制是做好事的你,最好再花點時間想想。

至於有人擔心殘胞被航空公司之類的「企業」剝削?

如果真有足夠的人關切此事,

「集體向航空公司請願」絕對比跟政府溝通來得簡單,

再說還有其他選項,透過私人募捐,也能幫助殘胞的同伴一起登機,

而這件事對航空公司來說,也是不錯的公關活動,

其中並不乏可能的「多贏」選項,

然而,要創造這種局面,

大家至少要有「透過溝通與自願交易、而非透過暴力來達成目的」的共識,

一旦沒有這種共識,

就會演變成「大家逕自利用最強的黑道=政府以暴力強迫他人」的局面,

也就是現在「以暴力幫助弱勢」的局面,

而這樣的結果,就是弱勢的福祉長期而言仍稱不上美好,

耗損在官僚體系的資源遠比真正交給弱勢的來得多,

而政府擴權的結果也毫不保留地對自由與創意造成了傷害,

更重要的是,「以暴力強迫他人」這件事本來就被視為不道德的,

費那麼多勁,不但違反了基本的道德、又達不到想要的目的,

是非常悲哀的,

要扭轉這種悲哀,並非不可能,夠多的人覺醒,就有可能了,

只是,這段路還長得很。

延伸閱讀:不折不扣的強盜指出「房間裡的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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