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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立委管住自己的陰莖,與尊重他人的言論自由,那個比較難?

算我沒問,

還是說,吳育昇其實沒有陰莖,所以說他陰莖亂插才算毀謗?

噢,連恩尼森,把你的海報跟這新聞排在一起,是我的不對……

諷吳育昇「陰莖亂插」,專欄作家遭訴

經吳育昇提告,士林地檢署認定,

馮光遠上述言論,與插畫作者邱顯洵的畫充滿性暗示,

尖酸刻薄已逾客觀評論範圍,今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兩人。

節錄自:壹蘋果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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