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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討論較爭議的議題、特別是直接挑戰到傳統道德時,

總會有企圖展現自己的多元、實際上跟白痴沒什麼兩樣傢伙,

在陳述主張政府剝奪人民選擇,所以我們應減低甚至消除政府的影響時,

這種白痴可能會冒出來聲稱「你這樣是剝奪其他人選擇政府的自由」,

在論證自由經濟的優越性、左派計畫經濟毫無可行性,

這種白痴可能會跳出來聲稱「這不過是不同出發點構成的不同世界觀」,

敢情「優越性」或「可行性」不可能透過定義達到共識似的,

而談到亂倫這議題,類似的白痴馬上就出現了,

在那邊廢話說社會很多元、大家都有各自的需求,

然後再鬼扯到說什麼這跟價值、理念、宗教與文化衝突有關……所以呢?

白痴都知道價值所有衝突,白痴都知道任何理念都有其歷史背景,

所以呢?你的主張是什麼?為何比較優越?你的立論與邏輯又在哪裡?

這種白痴是提不出來的,或者提出來也只是一團垃圾而已,

而事實是,現在談的本來就是「主張本身是否有道理」,

以及「根據此特定所採取的禁制或手段是否有效」,

而這些都是能經過確實的定義與邏輯程序加以討論,不需要什麼多元主義的廢話,

反對亂倫者「聲稱」亂倫所造成的危害,

不但可以被列舉,還可被證明「那不是跟亂倫無關、就是不只跟亂倫有關」,

而對亂倫的禁制與管制到底有什麼效果,也是毫無證據可言的(註),

透過這樣理性與邏輯的討論,「亂倫的去管制」是必然的結果,

只要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緒與傳統道德羈絆,要得到這個結論不是多麼困難的事,

問題是,許多人都沒辦法把情緒與傳統道德羈絆的因素降到最低,

偽裝多元的白痴也不例外,

所以沒事就冒出來廢話、結果什麼屁都沒有主張,也沒什麼好奇怪的。

註:若主張管制有效,必須拿出證明來,脈絡同於支持死刑者應支持其功效。

後來,白痴Google出這篇文章,似乎想說所謂的「自由主義者」不夠容忍

白痴就是白痴,白痴可能識字,但白痴不會思考,

白痴引用的文章的那小部分,說穿了就是類似這樣的對話:

所謂的自由主義者:「我認為沒有侵害人的亂倫應該被尊重,不用被管制。」

白痴的偽多元論者:「當代社會規範是反亂倫的,這是多元角力的結果!」

所謂的自由主義者:「我反的是『以暴力干預』、我希望大家能自由選擇。」

白痴的偽多元論者:「你這樣就是對當代社會規範的不容忍、踐踏多數人的選擇!」

所謂的自由主義者:「……」

如果我這輩子每次碰到上面這種白痴都能賺1元,我現在大概可以退休了!

而即使是該文也注意到,「自由主義」這個詞並不精確,這個詞也注定不精確,

該文提到的所謂自由主義,已經囊括了目前美國左右大黨的主張,

經濟上努力減少干預向並維護傳統價值向來是號稱偏右的共和黨的重點,

而對民權的堅持則是號稱偏左的民主黨的重點——只是雙方都沒達到其承諾……

所以,

A可能是經濟上的右、個人上的左,B完全相反,

C則深信經濟與個人都不該被干預——有人會因此稱之自由意志主義者,

而A、B、C都可能在某個時候被視為所謂「自由主義者」,即使他們的差異很大!

而白痴引用了該文中相當白痴的一句話:

自由主義並不是真正的「中立」或者「無偏」,

當自由主義者面對跟他們衝突甚至相反的意見時,

他們便會失去了容忍和多元精神。

「自由主義」關「中立」或「無偏」什麼事?

事實上,主張自由最大化很大的原因就是注意到「中立」與「無偏」的不可能性,

所以才要讓所有的人在最大的範圍內獲得最大的自由,

然後避免以各自的「不中立」或「偏頗」去對他人進行干預,

連這都沒有搞清楚,是在廢話什麼啊?

就像該文開頭說「我並沒有意思要糾正、支持或者反對任何人」,沒有?

別鬧了,下段馬上開始糾正黃國堯牧師、糾正所謂一般人的認知,裝什麼容忍?

要糾正,就大方一點,沒什麼好躲躲藏藏!

而如果真要從「挑戰傳統道德」扯到多元與容忍之類的東西,

我們應該從「以思想挑戰傳統」與「以行動挑戰傳統」進行區分,

以前者來說,說穿了就是「主張自己的信念」這件事而已,

主張的方式有溫和、有激烈、有慢步調、有快節奏,

然而不管是哪種,其本質就是「說服」而已,

企圖以說服的方式來達到目的,哪有容忍不容忍、多元不多元的問題?

反之,如果今天從「思想」延伸到了「行動」,

我們仍可以去檢視:這行動本身有沒有干預他人選擇的自由?

如果沒有,那也沒有容忍不容忍與多不多元的問題,

事實上「亂倫去管制」就是這樣的主張,讓大家都有選擇的自由,

反對亂倫的人,大可在自己家裡甚至社區對血親相姦進行阻礙,

透過群體壓力甚至以合約為基礎的罰則維護自己所謂的「傳統價值」,

反對亂倫者沒有義務要「容忍」任何亂倫之人,

並有權以任何非暴力的方式排擠他們,

相反地,兩情相悅地進行亂倫者,也同樣有自己的選擇,

亦能與其他同好者聚集起來,

於是,所有的人都能依自己的偏好進行選擇——這就是所謂「真正的多元」!

與此相比,偽多元論者口中的多元,才不是什麼多元,

而是「以多元為藉口維持暴力干預的現狀」,

聲稱所謂的自由派「不尊重多數人的傳統價值、不夠容忍」,

卻漠視了「多數人不需要透過暴力的政府也能實踐其傳統價值」這個事實,

進而掩蓋了「多數人透過暴力剝奪少數人並未造成傷害的選擇」這件事,

而這根本就不是多元,這是毫無疑問的「多數暴力」啊!

是說,這種分別,白痴分得出來嗎?——分得出來的話,還叫白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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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ose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