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indness_ver6.jpg

本篇的緣起,來自美國的消防服務收費案例

當地政府將消防服務改成收費制——千萬記住,這服務仍是政府提供的!

結果,有居民欠繳消防服務費,結果其住宅失火、消防隊拒絕救火!

過程中,欠費居民表示只要將火撲滅、願意支付任何費用,然而消防隊不為所動,

直到火勢可能延燒到其他按時繳費的居民時,才出動滅火,

以上案例,被人拿來抨擊自由意志主義(也就是自由人主義)的不可行性,

更有人據此聲稱消防服務只能由政府提供!

本篇將說明,以上對自由意志主義的抨擊為什麼無效,

並說明消防服務為何應由自由市場內的企業提供。

1、非侵害原則

首先介紹自由意志主義的重要基礎,

自由意志主義將「自我擁有權」(Self-Ownership)視為至高無上的,

換言之,任何人的身體與財產都屬於其本身,其有權對其進行任何的處置,

反之,奪取或侵害他人的身體或財產,被自由意志主義者視為邪惡,

事實上,幾乎可稱自由意志主義者眼中「唯一的邪惡」,

而這就是「非侵害原則」(Non Aggression Principle),

在此原則下,

任何未侵害他人身體與財產的行為,都應該被尊重,

任何侵犯他人身體或財產的行為,都屬於邪惡的行為,應被制止與懲罰,

而要進行以下的討論,你必須先認同以上前提,

如果你想對「自我擁有權」或「非侵害原則」進行辯論,

請瞭解,本篇的論述完全是以「自我擁有權」或「非侵害原則」出發的。

如果你不認同這個出發點,請去其他地方進行哲學性的辯論。

2、使用者本來就該付費

介紹完「自我擁有權」或「非侵害原則」,這裡再加入「使用者付費」這個元素,

明確地說,就是「產品或服務都必須付費了才能享用」的意思,

總之,現代社會裡,絕大部分的產品或服務都是依「使用者付費」的邏輯在營運,

即便是看似免費的Google服務,也是遵守著這邏輯,

表面上Google提供了許多免費的服務,讓數以億萬計的你我享受著便利,

然而事實上,Google是以這方式建立起「廣告」這個付費服務,

你我在做為免費使用者的同時、也貢獻你我的「點閱行為」給Google進行販售,

這就是「使用者付費」,非常合理的想法。

而前面提到「絕大部分」的產品或服務,當然預設了例外的存在,

所謂例外,除了個人或組織自願而善意的奉獻,最大的代表就是政府提供的服務,

表面上,政府做為「重要服務的整體代理商」,藉由稅收來收取酬勞,

似乎也符合「使用者付費」的精神,

然而這裡有個問題是:稅收的繳納是「整體」而「強迫」的,

「整體」是說你繳稅時,你無法區分這筆稅是拿來蓋游泳池、還是買營養午餐,

「強迫」是說即便你不游泳、也不吃營養午餐,稅還是乖乖要繳,

政府服務還有個極關鍵的特徵,就是「繳的稅跟享受的服務不成正比」,

也就是說,稅繳得很少、甚至根本沒繳稅、還領各種大小補助的人,

明顯使用了比努力工作、繳了許多稅、又不符合各種補助資格的人更多的服務,

使用服務的人未必要付費,付費的未必使用得到服務,

所以,這根本不是「使用者付費」,

講好聽點,這叫「所得重分配」,講難聽點,這叫「搶錢來重新分贓」,

所以,注重「自我擁有權」與「非侵害原則」的自由意志主義者反對這現狀,

我本身也是這樣,有了這樣的認識,

關於「堅持不替沒繳錢但宣稱要繳錢的人滅火是否正確」這個問題,

答案就出來了——正確得很!

我沒有侵害你的身體與財產,你是因為意外或不慎才燒掉房子的,

而除非你我已有「契約關係」,否則,我根本沒義務因為你求我、就幫你滅火!

3、道德僅能律己,不該拿來求人

看到有人主張救火不是義務時,

許多充滿「道德」會跳出來抨擊說:怎麼可以這麼殘酷,不顧他人死活!

怪了,什麼時候「顧他人死活」變成義務了?

這麼顧他人死活,你為什麼不立刻收拾行囊、出國到非洲內陸?

那裡有非常多快要餓死的小孩,還有非常多把小孩當畜生殺的殘酷軍閥,

在你吃著減碳套餐、喝著公平交易咖啡、網路訂購切格拉瓦紀念襯衫的同時,

這些「需要被人顧死活」的人不斷地死去,你不會良心不安嗎?

如果會,那你為何不採取行動?不要說做不到,光是人到了就能做不少事情了,

如果不會,那你憑什麼要求消防隊員?

消防隊員每次救火都是賣命,哪天救火被燒死了,火災戶難道會負責養他兒女?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清高的道德,麻煩拿來律己,

如果你願意免費協助滅火並涉險救人,那我會替你拍拍手,

也鼓勵你、以及所有像你這樣的人投入慈善組織,

然而,這是你的選擇,沒有人強迫你,你也不該強迫他人,

這就是「自我擁有權」與「非侵害原則」得出的結論。

4、交易必須基於自願

有人提到:案例裡的火災戶都要付錢了,為什麼還不救火?

這裡牽涉到的問題是「自願交易」,

所謂的「自願交易」延續自前面的「自我擁有權」與「非侵害原則」,

也就是說,就算你明確地表明願意付錢、甚至把錢都掏出來準備交給我了,

你都不能強迫我幫你掃地、洗車、口交,或者捨命替你救火,

除非經由我的同意!

身體是我的,跟誰交易有利,完全由我決定,你沒有資格凌駕我的自由意志。

5、進步的前提是競爭,所以市場永遠優於政府

這個案例最爭議的部分在於:消防隊放著火不救,延燒到鄰居怎麼辦?

有人因此聲稱:自由意志主義不可行!消防服務應該強迫收費、由政府提供!

如此高水準的邏輯,想必上過遠近馳名的劉福增教授邏輯通識課吧!

然而在欠缺經濟常識、自由市場理念與邏輯訓練的社會裡,有這想法非常自然!

這想法的根源來自「不相信自利的人性」,

覺得站著不救火是「自利人性的醜惡展現」,於是期待政府出來幫忙,

然而以上想法有其謬誤需要澄清,

首先,政府成員並非外星人,就像企業家,他們是人、也同樣有自利動機,

再來,提升品質的不是道德,而是競爭的環境,透過競爭,整體福祉才能提升,

而政府提供的服務=缺乏競爭=受到保護=沒有市場誘因以善待顧客,

在市場誘因之下,企業將為了獲利努力地降低成本、提升品質進而滿足消費者,

如果企業,如7-11,惹火了你,你可以投訴,再不滿意還可以拒買或撤資,

就算人家是龍頭,你仍可選擇全家、萊爾富、OK或者其他雜牌,

將7-11置換成中華電信、微軟或絕大部分的企業,以上論述都不會改變,

在這些例子裡,擁有其他選擇的你,可以靠拒買與撤資來表達不滿,

得罪消費者將可能被競爭對手取代的企業,自然得隨時修正,

所以,即使不盡完滿,我們仍能看到7-11、中華電信或微軟持續在進步,

當然,進步≠消費者不會不滿,而以上產業各有其政府介入的因素,在此不贅述,

畢竟,場子內最嚇人的是「幾乎完全找不到市場誘因」的政府本身,

開除公務員幾乎不可能,拒買僅靠政府提供的服務也幾乎不可能,

就算你成功地找到不靠政府提供的絕大部分服務的生活方式,稅還是要繳,

不繳,等著政府以所謂的「公權力」來懲罰你,

如果你開的雜貨店在社區裡不但獨大,住戶不管買不買東西,都得付錢給你,

你哪來的動機維護品質?善良的人性?少天真了!

如此規模的雜貨店都這樣了,政府這種大組織憑什麼不會這樣?

事實上,左派、大政府主義者或任何人,就算沒唸過經濟、或者唸得再爛,

似乎都死背了「獨佔=品質下降=價格上升」這件事,

奇怪的是,還有誰比政府更獨佔?不只獨佔,你還不能不付錢!

有以上的認識,讓我們重新思考:為何消防隊敢放著讓火繼續燒?

答案是:他們仍然是政府提供的服務!

要是今天消防服務全面私有化,要是市場上有好幾個可選擇的消防服務,

即便火災戶沒繳錢、或者根本不是自己的顧客,

消防服務公司仍會警戒以對、全力避免火災延燒到自己的顧客身上!

要知道,企業不比公家機關,要是沒救到自己的顧客,

不只會導致顧客流失,還得面對超鉅額的民事甚至刑事賠償!誰敢冒這個風險?

政府就敢,了不起砍個隊長,甚至只是記個過,到頭來,稅金與補助款仍收得到!

說到這,應該已有人注意到此個案中的標準錯亂,

拿表現失當的公家消防隊員來批評自由市場,根本是活見鬼!

而就算這筆帳算在自由市場上,那要不要算其他政府救難服務的嚴重失敗?

從台灣的八八水災到美國的卡翠娜風災,政府搞雜的事根本罄竹難書,

換做是企業,倒閉個幾次都不夠,股東的憤怒可能讓羞愧的執行長跳樓自殺,

政府?照樣收稅與自肥,不想賠償你、還可以用你繳的稅陪你打官司!

6、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也沒有免費的救火

許多人擔心自由市場的消防服務會過度昂貴,讓大家買不起!

這樣的憂慮非常詭異,顯然違反可見的經濟常識,

絕大多數的國營事業轉民營後,其營運成本都會降低,產品與服務售價亦然,

憑什麼覺得消防服務就不會這樣?

事實上,自由市場的企業之所以絕對優於政府,就在於「盈虧自負」這四個字上,

企業虧了錢,就得自認倒楣、趕快修正,修正得不夠快,就得倒閉,

然而政府可以強迫大家繳稅、可以增稅、可以債留子孫、可以亂印鈔票,

付出代價的卻不是政府、而是購買力與生活水準被犧牲的你我!

——順便補充,政府也會勾結其經營失利的企業盟友,以納稅人的錢彌補其失敗!

用這樣的角度來看政府提供的消防服務,以致於所有的水、電、道路、教育,

就該知道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也沒有免費的救火、以及所有其他東西!

而市場的美妙之處在於,透過競爭,意想不到的模式將會產生,

誰能想像在政府的嚴格控管下,微軟、Google、諾基亞或亞馬遜會誕生?

誰又膽敢宣稱,自己知道「所有」的消防服務經營模式?

即使是當下,我們都能想出許多頗可行的經營模式,

比方說將消防服務與新社區建案綑綁銷售,

或消防服務與保險公司合作,讓購買消防服務的住戶以更低價的方式購買產物險,

反之,不購買消防服務的住戶不但產物險的保費會提高,連壽險也連帶受影響,

更多的消防創意,將隨著更多的競爭而產生,人類的創意幾乎沒有極限,

有極限的,是靠暴力取得獨佔地位的政府最高的效率,這點,我們已經看到了。

7、自由,就是責任

有個似是而非的言論聲稱,大家不應該擁有太自由,這樣大家才會負責,

大錯特錯!自由與責任不能分開討論,自由,就是責任,

只要每個人能自由地選擇、進而面對選擇的後果,每個人必然要負責,

因為「其他人沒有為你負責的義務」,

疏於妥善注意房子或不願意付消防費用的人可能在火災中失去所有,

不願意付保險費的人在火災後將難以生存,

放任自己的顧客陷入危險的消防服務提供者,必須面臨可能的退租、求償與倒閉,

如果以上每個人都擁有選擇的自由,他們勢必要面對選擇的後果,進而負責,

也因此,在越大的政府底下,「負責」這件事就越不可能,

不但政府本身仗著獨佔地位不用負責,連人民本身都變得不喜歡負責,

因為大家都覺得「從來就沒在負責」的政府「應該負責」!

於是,中下階級的人不顧經濟狀況地生小孩,反正政府有育兒補助,

父母不花時間與兒女溝通進而教養他們,反正有義務教育,

防颱、避震與保險鮮少受到重視,這是政府的工作,

就連鍛鍊自己、夜路小心走都很容易被忘記,因為政府會保護我們!

蜘蛛人真的錯了,「能力越大,責任越大」根本是屁話,

事實上,「自由越大,責任越大」才是真理,反之,「沒有自由,沒有責任」,

看那些集權國家的人民,有多少知道何謂責任?

沒有自由,責任的概念根本沒有意義,將自由與責任分家,

理論上行不通,現實中會造禍,而這就是左派與大政府主義者犯的最大過錯。

當然,就算眾人都願意為自由提升自我、進而負起責任,

基於先天、後天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所謂的弱勢仍會存在,

然而,這仍無法合理化政府的必要性,因為還有「私人慈善組織」的存在!

太多跡象顯示,私人的慈善組織擁有政府難以匹敵的效率,

在卡翠娜風災中,還有私人組織過度有效率、結果反而被政府阻礙的例子!

而真的擔心弱勢族群,大可自己捐錢資助他們,

既然那麼多人認同「繳稅給政府幫助弱勢」,表示好心的人非常多,

那由這些人直接幫助弱勢,事情不就解決了?

除非,這些人「繳稅」的主體,是指「其他稅繳得更多的人」而非自己,

如果人性真的如此低劣邪惡,那又為何能信任掌握絕對權力的、痴肥的政客呢?

所以,我重複,自由,就是責任,

想要有大家負責的社會,就要讓大家極盡所能的自由,

以上境界絕非一蹴可幾,其基本的前提,是眾人對自由與責任的明確體認,

所以,明理的小政府主義者、自由意志主義者甚至無政府主義者,

都不會主張以激進的暴力方式推翻政府,而會企圖由下而上的觀念改革,

因為,訴諸了暴力,不就跟政府一樣了?

最後,隨便補充幾個左派或大政府主義者時常犯的毛病:

1、把政府造成的災難推到自由市場頭上,如金融風暴

2、將政府高度干預的市場視為自由市場,如金融與房屋市場

3、以為政府主導的自由貿易協定或組織,如WTO或ECFA,意義同於自由市場

4、以性惡論看待企業家,以性善論看待政府官員

5、相信本身的判斷力,卻否定群眾的判斷力,認為其必然遭企業家欺騙

6、否定群眾的判斷力,卻認同其可授權給正確的正確、由其控制所有人的生活

7、否定群眾的判斷力,同時長期認為教育應由政府管制,等於承認政府辦學失敗

8、將獨佔視為洪水猛獸,然後對政府以暴力為基礎的絕對獨佔視而不見

9、聲稱企業比政府更難控制與影響,然而時常在發動拒買、倒不怎麼拒絕繳稅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oose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