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ident_evil_afterlife_ver11.jpg

警察濫權,在全世界都是稀疏平常的事,濫權的根源不外乎:

一、做為國家保護的維安服務提供者,獨佔或近乎獨佔,毫無競爭壓力。

二、其通常不會為其造成的錯誤或損害付出代價。

三、無論是參與訴訟,或進行賠償,其通常有強大的國庫做其後盾。

四、任何人對其提供的服務有所不滿,都不能拒絕繳費。

所以,當你認識勤奮向上、剷奸除惡、為服務的好警察,請珍惜他,

如果你發現警察不在乎你的死活、比較在乎從你身上擠出罰款,

甚至在取締或調查時佔你便宜,請記住,換做是你掌握那種權力,你也可能沈淪,

而說到警方濫權,雖然台灣時有所聞,然而比起美國,真的是小巫見大巫,

像這則女兒被上、警察老爸假裝要逮捕男生、將其銬住進行恐嚇的新聞,

在台灣絕對夠資格上蘋果頭條,在美國?小家子氣得很,

曾有警察酒醉駕車撞死騎士,同僚放他回家再重新酒測,最後檢方不起訴;

對超速罰單感到不服的孕婦被警察拖出車門以擒拿術壓倒在地;

合法持槍的射擊教練主動告知警方自己身上有武器,

卻因此被慌了的警察開槍射擊,正、背面都中彈,幸好後來有存活;

警察獲報有白種女人進行性交易,未持搜索票突破現場發現只有黑人小女孩,

不知所措的小女孩被嚇得逃跑,最後被以「拒捕」的罪名起訴;

在突襲疑似持有大麻家庭時,警察當著小孩的面槍殺了他的小狗,

理由是那隻狗對警察造成威脅——狗明明被關在籠子裡!

有警察喝醉後槍殺前妻手無寸鐵的現任丈夫、結果不但沒事,數月後還復職;

更噁心的案例,是幾個警察在緝捕殺人嫌疑犯(=未被證明有罪)時,

在未經仔細查證的前提下,集體向嫌疑犯的公寓進行掃射,

結果嫌疑犯根本不在,還因此誤殺了樓上的小女孩……

回到前面講的新聞,有沒有發現那個警察老爸實在濫權得太溫和了?

如果是你女兒被警察兒子上、你闖進他家恐嚇他兒子,你會被他合法開槍打死!

而如果你敢開槍打前來恐嚇你兒子的警察,你這叫做襲警!

所以,美國也好,台灣也好,警察到底是公僕?還是納稅人供養的高級人種?

答案已經很明顯了。

這不代表我不認同熱心服務的好警察,我相信是有這種警察的,

如同前面講的,這樣的警察,值得我們分外地珍惜,

因為他節制地使用著他大可濫用來獲利的權力,這樣的人,實在太了不起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oose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