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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包括台灣的絕大部分國家,計程車都是被高度管制的行業,

想要開計程車,光有高尚的品德、熱誠的服務心與卓越的駕駛技術是不夠的,

還得取得營業執照才算數,而營業執照的數量往往被控制住了,

想要成為計程車司機的後進者由於沒有執照可辦,只好高價向先進者購買,

如此,計程車這行的進入門檻被提高,執照成本也被納入計程車車資,消費者因而受害,

更糟的是,貧困的社區通常會欠缺計程車服務,

這一方面源自既有的計程車司機都較富有、不願涉險進入較貧窮的區域,

另一方面則肇因於窮人不能或不願以高價購買先進者的執照。

當然,貧困的區域仍有搭乘計程車的需求,擁有破爛汽車的窮人也很想靠計程車賺錢,

於是,違法經營的「無照計程車」出現了,

這些人先在貧窮的區域賺取部分的所得,接著更大膽地進入其他區域與合法計程車搶生意,

如此,原本對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政府也不得不說話了,

畢竟,計程車同業公會絕對會上場譴責,自家的生意被人搶可不是開玩笑的!

普遍而言,來自政府或計程車同業公會的譴責,大概不離以下幾種:

一、無照計程車提供的服務品質不佳,有損消費者權益。

二、無照計程車並未遵守有照計程車的計價模式,打亂行情、破壞市場生態。

三、無照計程車違法搶走了有照計程車的生意。

明理的人應該都看得出來,以上的譴責根本經不起事實的考驗,

首先,計程車的服務品質是否不佳,交由消費者判斷即可,

相同車行的計程車如果品質如此之優良,絕對可建立起足以識別的品牌,

其他消費者只要願意忍受無照或任何計程車的次級品質,那是他們的選擇;

再來,真正打亂行情、破壞市場生態的,並非違法的無照計程車司機,

而是有照的、集體遵守特定價格結構的有照計程車司機,

諷刺的是,絕大部分的政府官員都聲稱反對獨佔、寡佔或所謂的「卡特爾」,

然而,以執照阻斷新進者、並進行聯合定價,不正是卡特爾的行為?

相反地,無照計程車不遵守既定價格結構的作法,反而是讓乘客擁有更多選擇,

讓計程車這行業往自由市場更進了一步,

畢竟,真正的自由市場應該沒有任何強迫性的執照,

所有的司機都有權以自己擬定的價格提供載客服務,乘客亦可依偏好自行選擇;

最後,「搶走他人的生意」本身並不構成不正當的理由,

因為「生意」本來就不是屬於任何人的,

當消費者不再花錢購買你的服務,表示你在滿足需求這方面有待加強,

當乘客選擇無照計程車而非你的載客服務,表示你的本事不見得高於無照計程車司機,

就是那麼簡單。

如此,無照計程車司機反抗執照惡法的行為應該獲得鼓勵,

他們以自己的自由與金錢為賭注,提供乘客更多選擇,雖然動機本身無關道德,

但行為的價值卻符合自由的精神。

參考:《百辯經濟學》P.127-135

延伸:《Healing Our World》Chapter 4 Eliminating Small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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