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道德感的科學家洪蘭又出來說話了:
我剛回台時,早上碰到人會習慣性的微笑打招呼,結果有人瞪我白眼、有人罵我白痴……
見面打招呼是文明社會的基本禮貌……起碼的點點頭,釋放出善意也不算是要求過分。
我是粗人,書念得太少、學問不夠高,所以認知的文明跟洪蘭完全不同,
在我看來,尊重他人選擇的自由才是優秀文明的構成要件,
尊重他人選擇的自由=人家要不要回應洪蘭打的招呼輪不到她來決定,
雖然當面罵人白痴不大對(蠻爽的就是),但這不代表路人有回禮的義務,
話說回來,毛茸茸的柴犬跑到眼前搖尾巴的時候,大多數人都願意摸摸牠的頭,
洪蘭主動打招呼卻得到白眼、被罵白痴,這代表什麼?
這代表洪蘭可能不夠可愛(廢話)、不夠慈祥、不夠討喜,善意打招呼還顧人怨,
所以,要不要先自我檢討,把自己變可愛了再來?
再者,從打招呼到做愛都有個重要元素,那就是你情我願!
我想跟妳做愛,不代表妳的腿就該為我張開,
妳想跟我打招呼,不代表我的手就要為妳舉起來,
洪蘭這種「我友善地跟你打招呼,你就該回禮,不回就是不文明哦!」的姿態,
完全不考慮自己可能對他人造成干擾,是徹底的自我感覺良好啊!
幸好,接收他人的自我感覺良好,從來就不是路人的義務,
不過,就像網友講的,如果她願意跟李家同出來選總統,進而修法逼大家回禮,
我也是非常樂見的,反正台灣社會已經夠荒謬,再荒謬點也沒差。
圖說:如果洪蘭能變成左邊那位,或許就不會被白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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