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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歡聲稱社會病了的蘋果,當然要把頭條給這種新聞:

警破,幼齒賣淫集團;十七歲少女竟說:不就是做愛而已

淫媒旗下百小姐,最小十四歲;辣妹警局忙補妝,撒嬌要接十八歲慶生電話

出賣肉體賺錢,價值觀扭曲

出處:壹蘋果網路

先不管新聞的內容是什麼,看到賣淫就覺得社會病了的大眾,本身就有觀念的病。

廣義來說,每個女人都是妓女,每個男人都是嫖客,只是交易的方式有所差異罷了。

沒什麼男人會直接跟女生說:我只想跟妳做愛,可以的話我願意付錢。

但事實上,很多關係之所以發生,也不過就是想射個精而已,沒什麼了不起的。

只是礙於所謂「社會觀感」,所以要有其他曖昧的遊戲規則,包括中間的追求。

當事情變得複雜些,牽扯到結婚這件事,那還是跟賣淫無異,這叫做長期專戶。

不要在那邊扯感情與倫理,多的是不談感情、不顧倫理的婚姻,法律也不會罰。

反倒是交錢之後翻身做愛如此光明磊落的行為被視為病態,這才叫做莫名其妙。

拼命指責賣淫邪惡、卻讓模特兒與女星拍內衣廣告的社會,這才叫做病得不輕。

願意容忍婚戒克拉數、嫁妝與聘金的談判,卻不能接受賣淫,根本是標準混亂。

回到新聞,第二則的少女說:「不就做完愛他們喜歡給我錢,不行喔?」

我不知道她的知識或智商高低,但這句話就是廣大衛道笨蛋長年來的盲點!

法律不罰做愛,也不罰贈與,憑什麼兩件事合在一起就出問題了?

不管你對賣淫這件事多不爽,你也不該忘記所以男女交往的元素中也有這些東西。

誰有辦法證明男生買禮物是為了表達愛意而不是為了幫助女生分泌愛液?

為了上女人送宵夜修電腦與直接付錢坦誠相見間有何理論上的道德高低?

衛道笨蛋才說不出個所以然,只會說社會病了、世界反了,真是讓人無言以對。

第三則新聞引用專家意見也很有趣,竟然把生涯規劃都拿出來談了:

「把人生最精華時段拿去賣淫,十年後難道不後悔嗎?」

拜託,我並不是說賣淫是所有女生的好選擇,但把賣淫兩字換成運動,還不是一樣?

台灣運動產業之破爛,幾千幾百個人才能出一個王建民,剩下的還不是慘兮兮,所以勒?

有種東西叫做自由選擇、後果自負,只要不傷人,你管他人家要怎麼冒險?

積極點來看,你怎麼知道賣淫不能賣出一番成績?這市場大得很,搞不好可以另類創業。

既然展場女孩做久了都可以跳出來自己當經紀,憑什麼應召女郎不行?

就是一大票人腦袋硬、觀念死,才會覺得性工作者與情色產業是問題。

事實上,無法尊重他人選擇的想法與作法,才是世界最大的問題!

因為無法尊重他人的自由,所以放任政府踐踏人權、管制市場,結果世界進步得更慢。

不過,自由思想在台灣的歷史尚短,連歐美一堆知識份子都笨到寄望政府,更何況台灣?

科技進步可以神速,觀念突破卻通常緩慢,要台灣人寬心看待性產業?還有得等。

所以,雖然我完全支持性產業合法化,但想走這行的女孩們,還是小心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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