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沒轉載新聞大毒家,這則我很愛

之前也說過了,抖奶或許低級智障,但這實在不構成禁止與開罰的理由,不然新聞台一半的內容都該禁播,所友內衣的平面與電視廣告也該下架,甚至內衣專櫃與專門店都該列入管理,怎麼能讓未成年小朋友看到內衣模特兒呼之欲出的胸部、或者貼著內褲露出的陰唇形呢?真是太齷齪、太骯髒,絕不能這樣殘害國家民族幼苗!

事實上,就算包得很緊,穿太緊也會引人犯罪呀!有從後面看穿著萊卡褲的女生嗎?那曲線之明顯、形狀之立體,真是令人想入非非、獸性大發呀!更不要說貼身短裙,站在手扶梯上隨時要走光、捷運坐下交腿的瞬間也是誘人撲上抽插,如此造就社會混亂的衣著,怎麼可以是合法?趕快開罰、趕快禁止,台灣治安才會提升呀!

另外,每次看馬先生露出那下垂又鬆軟的大奶,連我那麼好脾氣的人都起殺意了,要是有人無薪假放太久或失業缺錢到破頭,難保不會想拿菜刀去抓馬先生演《絕命派對》,如此還得了?這已經不是社會風氣與治安的問題了,這完全是元首有生命危險的國家安全事件!如此,趕快立法,禁止包括馬先生的部會首長隨便露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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