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把運動員服藥跟作弊放在一起談。

確實,服藥的運動員多半偷偷摸摸,就像偷帶小抄與課本的同學,然而有些考試是允許小抄與課本的,特別是注重理解與統整而非背誦的考試,甚至有考試允許上網查資料!所以就算承認作弊是錯的,你能說帶小抄與課本是錯的嗎?當然不行,錯在「偷帶」這個行為,然而帶小抄或翻課本本身是非常中性、甚至可能是正當的。

所以,要譴責服藥運動員,應聚焦於「偷跑」的行為,而非「服藥」的行為,現階段尚未開放服藥、卻有運動員私下偷跑,不公平的狀況才會產生。然而服藥能否全面開放?這就可以來討論,贊成者可強調正面效益,反對者可強調負面損害,看誰比較有道理。以我來說,我目前是完全贊成全面開放的,因為我看不到負面效益。

就像之前提過的,反對運動員服藥者,理由不外乎不公平與傷身體。然而,全面開放馬上就解決了不公平的問題,而運動員本來就是個相當耗損生命的職業,只要出於自由意願,傷身體根本不成問題,如果連這也要插手,那要不要把雞精、蠻牛甚至咖啡列為違禁品,以免原本就有爆肝危機的業務更加超時工作以致於因公殉職?

結論,應該是顯而易見的。另外更莫名的是:有運動員吸大麻,然後被罵得半死。明明大麻的危害遠低於香菸,吸大麻又無益於運動表現,這個被污名化的產品,到底何時才會被正視?而且,大票笨蛋把大麻扣上毒品、墮落、失敗的帽子,結果老是有富人、文人、體育人被抓到有吸大麻,這些人如果很失敗,那我應該去死嗎?

前幾天聽到的佳句:如果你很失敗,大麻無法讓你成功,但你的失敗,絕對不是大麻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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