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抽菸,而且對我來說,吸陌生人的二手菸,跟聞他放屁的意思相同。

不過,這不代表吸菸如此之邪惡、邪惡到應對其趕盡殺絕。董氏基金會以致於許多腦袋壞掉的反菸者,時常誇大了菸對於社會的危害。事實上,在私領域或其他已有共識的封閉空間,有一群人願意承擔罹患肺癌的風險,真的不關董氏基金會的屁事,真要比,食用鹽的危害還比較恐怖,現代人根本不需要鹽巴這種東西,你在家中每多加一匙鹽、只是增加高血壓與延伸心血管疾病的風險罷了,更可能浪費其他健保資源,如此,要不要禁用食用鹽算了?而提到二手菸對他人的危害,難道會超過汽機車的廢氣排放?吸菸有大量的行為在室內,汽機車可是成天在室外造成危害,要不要直接禁止私人交通工具、全部改成政府認證過的計程車、公車與捷運系統?

不要以為上面的說法很極端,當權者侵害自由的行為,很多來自民眾忽視的細節,當然,你應該注意到了:群眾本來就不愛思考、墮於質疑,他們期待救世主、想要俯拾即是的幸福,所以有人仰仗馬先生、歐巴馬,然後熱烈歡迎消費券,現在馬先生證明了他的能力跟肌肉一樣破爛,歐巴馬的神話會不會破?破的機會很大,不過我們還是給人家一點機會,而消費券引發的消費熱潮如果真能救經濟,那經濟部就好辦事了,事實上連消費券都不用印,去跟百貨公司與大賣場談,週年慶辦整年、天天買三千六送三千六,大家就會喜孜孜地一直消費了!幹!最好是這樣!還乘數效果勒,現在是假設人民是白癡、多了個三千六就會覺得經濟將快速復甦的意思?

驚醒——很多人不也相信馬上就會好?原來,我們要靠白癡的消費狂熱者救經濟!

從菸害扯到消費券,自然是離題了,而賭博與賭場的問題在哪?從高中到現在、跟十六至五十六歲不等的反賭人士討論或辯論後發現,大部分對賭博與賭場的反對,都是很單純的道德偏好問題!賭就是墮落、就是邪惡,如此而已。然而,那些動不動就說賭場害死人的傢伙,為何不考慮股市害多少人家破人亡?股市只是一小部分,還能延伸到信用卡、現金卡、其他貸款等行為,另外線上遊戲也害死不少人,要不要也一併禁止?登山隊伍迷路、墜落或失溫而死更是時有所聞,還常消耗國家資源去救他們!要不要禁止大家登高山?爬陽明山就好了啊!公園慢跑就好了啊!幹嘛沒事去送死、害父母傷心又提高社會成本?通通禁止好了,反正自由不值錢呀!

再次想到,我不只一次聽到有人說——在民進黨執政時期——陳水扁在這樣亂搞,我們直接被中國管好了!至少經濟比較好!看到沒有,自由真的不值錢,至少在失去以前,徹底不值錢。奴隸的敵人是更多的奴隸,自由的敵人是墮落的自由人,將自由視為理所當然、放棄努力而給政府更多的權力、期望政府像彌賽亞一般替大家解決不可能解決的問題,就是墮落的自由人,這種人比奴隸還不如,奴隸畢竟是被強迫的、資源弱勢的存在,然而以上自由人,有不少可是生活尚可的正常國民呢!讓這種人有自由,真是太浪費了,他們應該去做奴隸,反正有東西吃、有脫衣舞可以看,就不覺得有問題了!他們很適合羅馬時期,天天吃麵包、看比賽,多開心。

不過,即使瞧不起他們,我也不能殺他們、驅趕他們,這就是自由的世界。偏偏,那麼簡單的道理,這些自由人從來就搞不懂。

賭博可以,抽菸不行/江雅綺

小時候,常聽大人說,「抽菸喝酒傷身體,嗜賭則家破人亡。」聽來賭博的後果遠比抽菸嚴重。但隨著《菸害防制法》的實施、「博弈條款」的通過,以前的價值已經全面翻轉,現在,在公共場所抽菸不行,賭博倒是可以。

賭博者利益凌駕多數

從前,抽菸者頂多被大家罵一罵,賭博的人則會被警察抓。現在,公共場所抽菸會被檢舉,賭博客倒可能成為特區歡迎的對象。健保局主管在受訪時振振有辭,說抽菸者將造成自己及他人身體健康上的危害,致增加健保支出、而所徵健康捐根本不夠……等。而支持「博弈條款」的立委,也理直氣壯的計算,賭博者可以對特區人民帶來多少經濟收益。似乎,抽菸和賭博,曾經都是社會道德非難的對象,但現在已只剩下功利主義的衡量。

不過,即使是用功利邏輯來檢驗,目前的立法對抽菸者和賭博者,還是有明顯的差別待遇。

以《菸害防制法》來說,不抽菸者固然有人權,但抽菸者也有選擇吸菸的人權。抽菸雖然對身體有害,但除了抽菸以外,包括生活不正常、暴飲暴食……等許多事情也對健康有害,為何上述都在個人選擇範圍,而獨有抽菸禁之?理由無他,不抽菸者希望享受乾淨的空氣,而抽菸者在公共場所將製造二手、三手菸,將製造多數人的健康成本,多數的乾淨空氣利益大於少數的抽菸權益,於是抽菸者在公共場所抽菸的權利,只好被犧牲掉了。

但反過來看「博弈條款」,不管學說上爭論如何,《刑法》目前既然還規定賭博有罪,代表立法委員仍然認為,社會多數同意賭博行為危害程度很高,賭博行為的利益小於不賭博的利益,於是課以刑罰。但倘若日後在離島設立博弈特區,無異是同意在特區之內,少數賭博者的利益,可以凌駕多數人利益之上。立法賦予特區除罪權利,雖然不是不行,只是到時會去賭博的,必然有本島居民,那關於博弈特區的設立,影響絕不只限於離島居民,應該由全民一起公投。倘若像目前條款規定,僅交由少數的離島居民公投說了算,那屆時本島的賭博罪,又怎麼說得過去?

可公投設不禁菸特區

筆者並不抽菸,但最近常聽到一些抽菸的朋友抱怨《菸害防制法》不顧抽菸者的人權,想要聲請大法官釋憲。其實,建議他們不用那麼麻煩,只要請立委比照「博弈條款」之例,如果少數離島居民可以公投決定一個全島都不能禁賭的特區,那少數抽菸者,應該也可以公投決定一個全島都不能禁菸的特區,讓想抽菸和賭博的人,都皆大歡喜。

作者為英國里茲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

出處:壹蘋果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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