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顯然是離婚爭財的特殊趣聞,然而,如果用在舊情人身上,常人會怎麼看?

當然,正常人不大會捐腎給情人,更不要說捐出來之後再想討回去,比較常聽到的是:有些人——通常是男人——在分手後——通常是被甩——要求對方退還自己曾支付的金錢或禮物,而這樣的行為通常也會受到不分男女與神畜的指責,原則上我也覺得做出這種行為的人實在是丟臉而失敗至極,只是,在被甩後要求對方退還金錢或禮物這件事本身,真的有什麼非常不合道德、不可饒恕或不合情理的元素嗎?

這裡考慮的並非可行性——不用說真的是很低——純粹是這件事為何值得指責。包括我在內的常人之所以覺得這件事可鄙,多少是針對這件事所反映出的小氣或失態。然而,小氣或失態其實是針對人,並非針對事,要求速食店服務生把冷飲裝滿可能反映出顧客的吝嗇性格,但不代表這件事是錯的,而如果有人認為自己支付的錢或贈送的禮品只能針對情人,然後又心平氣和地想討回這些東西,又有何不可呢?

——特別是,如果對方也願意把你送過的、支付過的東西連帶退還,你能說他不對嗎?

不要說什麼好聚好散,我比較愛說買賣不成仁義在,而事實是之所以會有仁義、是因為現在有買賣,或以後可能有買賣,那些關係保持良好的前情人,說穿了都是還有利用價值,才會繼續保持關係,利用價值如果你覺得太難聽,那我可以改口說友情或曖昧的相伴、體液與知識的交換,沒有這些,跟舊情人聯絡幹嘛?道德仁義掛在嘴邊的,不是沒腦的濫好人,就是邪惡的真壞人,而這一切說穿了都為了利字。

所以,雖然我不會也不贊同跟舊情人這樣玩,但光就行為本身,這件事真的沒什麼錯。

妻別戀求去,捐腎夫要求還腎

編譯張沛元/綜合報導

美國紐約長島一名外科醫生在發現遭妻子戴綠帽後,除了憤而與妻子離婚,還要求前妻歸還他當年捐給她的一枚腎臟,不然就賠償一百五十萬美元(將近台幣五千萬)。

索賠台幣近五千萬

現年四十九歲、紐約拿索大學醫學中心血管外科醫生巴提斯塔七日表示,他當年為了救前妻彤奈兒一命捐出腎臟,如今卻遭她如此背叛,簡直是匪夷所思,莫名其妙,「再深的痛也沒有被一個你曾為她獻出生命的人背叛還痛。」巴提斯塔說。「我救過她一命,但現在卻痛不欲生。」

被前妻傷透了心的巴提斯塔聲稱,彤奈兒不但跟她的物理治療師有染,還在兩人辦離婚期間阻撓他探視三個未成年女兒。巴提斯塔說,他與彤奈兒在一九九零年八月三十一日結為連理,但兩人感情兩年後便逐漸走下坡。巴提斯塔坦承,他稍後捐腎的目的除了想救妻子一命,也希望能藉此挽救兩人的婚姻。

巴提斯塔的前妻彤奈兒在襁褓時首度換腎,當時的捐贈者是她的父親,數年後二度換腎,捐贈者是她的兄弟,但彤奈兒的身體排斥這兩枚腎臟。二零零一年六月,巴提斯塔自願捐出自己的一枚健康腎臟,而且發現自己的腎臟符合妻子所需,這種機率是七十萬分之一。

巴提斯塔的律師巴巴拉說,一百五十萬美元的賠償是根據醫學專家估計該腎臟的資產分配所訂定出來的金額。巴巴拉說,理論上他們要的是歸還腎臟,但巴提斯塔當然不會真的這麼做,因此要求等值賠償金。

出處:自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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