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新聞,就像偷放出來的屁,沒多久就沒人注意。

離消費券發放的時間越來越近,各方人士心中早有定見,樂觀地說,反正橫豎都是錢,不拿白不拿,要存要花隨你爽,何必那麼認真呢?實事求是當然是好事,然而務實生活是一回事,認清事實是另一回事,使用消費券當然沒問題,問題是對明顯的資源浪費視而不見、充耳不聞,如此智能上的惰性與愚昧,真是自降水準與豬狗無益,可笑的是,廣泛大眾一碰到道德議題,時常搶著聲稱人類為萬物之靈,換做是碰到要蒐集資訊、動腦思考的場合,卻又不斷證明自己不過是豬狗的等級,這是何等諷刺。

話說,任何有正常社會常識的人都知道,如果有人說:有檢討的必要,意思其實是:現在沒有要處理,以後也不會!現在,這句話由李述德說出來了,國家資源就默默地被吃掉了,很嚴重嗎?怎麼會嚴重?比起其他被浪費掉的稅金,以下幾億元有什麼了不起?所以真的不用在意,大家請用力使用消費券吧!

發放消費券手續費高?財部:有檢討必要

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李慶華今天在經濟、財政聯席委員會中質疑,消費券兌換成本每張新台幣四元過高,財政部長李述德認為,兌付成本由主辦的台灣銀行提出,確實偏高,有檢討的必要。

李慶華表示,以每張兌換成本四元計算,光是兌付二億九百萬張的消費券,就需付出超過新台幣八億元的手續費,相當於一%,以消費券這麼大規模的作業,為什麼不能以整批計價,而以每張計價,值得檢討。

李述德在答覆時指出,兌付作業由台銀統籌辦理,這筆錢相當於手續費的性質,一%的成本確實有過高疑慮,有檢討的空間。

此外,李慶華也針對消費券後續客服,編列諮詢人員、管理員等職務,共需發放薪資、加班費、獎金等,編列預算一千萬元。其中,諮詢人員每月薪資五‧六萬元、管理員薪資更達八萬元,他認為,就是因為經濟不佳才發放消費券,人事成本這麼高有違社會觀感。

且這十六名職缺共要發十個月的薪資,李慶華質疑,若民眾對消費券的使用有疑慮,在發放後二、三個月就應反映完畢,是否有雇用這些臨時人員達十個月的需要。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委陳添枝在答詢時指出,諮詢業務將外包,目前編列的預算只是預估數,實際發放額度還不確定。

出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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