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毅這傢伙,我當然是沒好感的,從內到外都是,要說醜,他自己也好不到哪去,只是,他應該從未以帥自居就是了。這官司,也當然是無聊的,立委之間的無意義鬥嘴,竟然需要鬧上法庭?司法資源已經夠稀少、政治官司已經多到爆,其中一半的責任得算在你們這群爛貨頭上,要不要再放肆一點?不過我很好奇的是,以法律的角度,當面說人醜,真的有機會被界定成公然侮辱?除非司法正式承認相貌可以論斷價值、醜陋絕對劣於美麗,否則怎能算侮辱?而以此類推,當面說男人矮或胖,算不算公然侮辱?學法律的朋友,有空可以分享一下。

附帶一提,根據蘋果的電話調查,超過四十三%的受訪者認為,管碧玲很漂亮,當真如此?

依此標準,我認識的女生,九成都得歸為美女!然而,稍微仔細看,顯然蘋果的問題設計本身就是問題,只有「同意,管碧玲的確很醜」、「不同意,管碧玲很漂亮啊」與「不知道/沒意見」三種選項,試問,要是你真的很不贊同邱毅,你要選那個?好像只能選第二個,現在的問題是,我雖然不贊同邱毅的發言,但我也不覺得管碧玲是美女呀!美女跟醜女之間,明明就有很大的空間!我確定我不是醜男,難道我要自稱帥哥嗎?跟邱毅比,是很帥啦,不過,從經濟能力到炒作能力,我都搆不著邱毅的腳指呀。

邱毅罵醜,管碧玲:被利刃戳心

二○○八年八月一日

劉昌松、賴心瑩╱台北報導

國民黨籍立委邱毅因為在兩年多前,指控另名民進黨籍女立委管碧玲「醜死了,用最低標準來看也是很醜」等語,而被依公然侮辱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開庭,邱毅仍堅稱:「我只是做一個客觀的評價。」管碧玲則認為,批評女性醜陋就像是拿利刃戳她心臟,所以一定要告到底。

誹謗謝長廷,十四日宣判

二○○五年十一月間,邱毅先召開記者會爆料說,當時擔任行政院長的謝長廷,曾在電話線上和他對話時,以「皇帝娘」形容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引發社會譁然。

為此管碧玲等人在十一月十八日開記者會,並在立法院議場外表演行動劇,諷刺邱毅說法不可信,還當場攔下邱毅揶揄他說:「你害我們兩位美女都要撂下去!」邱回說:「妳長得那麼醜,妳是美女嗎?妳不要丟臉了,妳醜成這個樣子,用最低標準來看也是很醜。」邱毅還以「無恥」等語批評管碧玲。

台北地院昨天同時傳喚兩人到庭,管接受媒體訪問時再度強調:「當你去辱罵一個女性醜陋的時候,就像是拿了一把利刃去戳女性最脆弱的心臟。」所以她一定要告到底。

邱毅則解釋說:「我只是做一個客觀的評價而已。」至於邱毅因為在談話性節目中,以「不脫邪派律師的本色」來形容謝長廷,而被控誹謗部分,合議庭將在八月十四日宣判。

出處:壹蘋果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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