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一群笨蛋想以脫西裝節能減碳,另一群鼓吹擾民政策、逼人停車就得熄火的笨蛋來了!這群豬頭廢物以民脂民膏自肥以致於最後與豬賽肥也就罷了,竟然能以如此冠冕堂皇的理由、妨礙人民的生活自由,然後妨礙者還要跟人民收錢!人民付錢給你們這些豬頭廢物、還要讓你們訂出有害人民的法律來罰自己錢,這算什麼東西!真的想環保,有擔當的就從政府官員做起!無用的座車與航程全數廢除,用以宣示你們環保的決心!要不然這根本是只許豬頭需索無度、不許小民合理怠速!算了,跟豬頭是不能講道理的,諸位,努力賺錢、用心避稅才是實在的,要期待這群蠢豬,還不如信個宗教算了,起碼爽度較高。

北市跟進反怠速,最高罰二千;逾三分鐘即開罰,十月完成先宣導一年

施春美、地方中心╱連線報導

為管制溫室氣體排放,台北市將繼台南市、台中市之後,推動反怠速。北市法規委員會昨討論議員陳建銘的提案,與會者均表支持,將訂定《北市機動車輛怠速運轉管制自治條例》,若汽機車未關引擎、停車逾三分鐘,可罰五百至二千元。此條例最快十月完成制定,公布後有一年宣導期,一年後正式開罰。

褒貶不一

該條例草案共十條,昨委員會通過第一、二條,並確定法案名稱,其餘仍待討論。條例定義怠速為機動車輛在停車場、道路等地停車等候卻未關引擎逾三分鐘,機車可罰五百元、小汽車一千元、大型車二千元。

民眾檢舉獎金五成

所謂機動車輛是以汽、柴油,或其他可燃物質為燃料的車輛,不包含油電混合車及電動車輛,也排除作業中的新聞轉播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拖吊車、混凝土車等工程車輛。

新聞轉播車不適用

北市環保局長倪世標昨表示,現規劃採用台南市的執行方式,出動兩人,一人將汽球放在車輛排氣管外,以汽球是否飄動,確定引擎有無運轉,另一人錄影,逾三分鐘將開罰,「車主若在車上並立即熄火,就不會受罰,也不得拒絕檢查。」

倪世標說,執行人力可能委外辦理,並開放民眾檢舉,獎金為罰款的三到五成。

開車族陳先生說,為了減碳,確實應管制怠速,「看到有人要錄影蒐證,熄火還來得及,應不容易被抓到」,但他質疑新聞轉播車、混凝土車可排除適用,不盡公平。

倪世標說,新聞轉播車常進行現場連線,若引擎關閉就無法作業;混凝土車則若引擎關閉,則攪拌筒無法滾動攪拌水泥,因此排除適用。

國內首個執行反怠速的縣市、台南市環保局長張皇珍說,該市四月二十九日起,實施怠速逾三分鐘開罰,已開出小客車九張罰單各一千元,大客車兩張各二千元,怠速比率自年初的百分之七、八,降至百分之零點四,確有嚇阻作用。

專家質疑節能成效

但台灣大學環境工程研究所教授駱尚廉認為,重新發動引擎所產生的耗能、排污量,不一定低於怠速,「是否應強制取締,須詳細評估,政府應以宣導為主。」

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劉銘龍則批評,此政策表面上看起來立意良好,執行起來卻問題多多,尤其不適合都會生活型態,例如北市家長時常在校門口等小孩放學,若重新發動車子將延宕時間、造成交通壅塞。

出處:壹蘋果網路

中市強力宣示,七月起取締怠速運轉逾三分鐘

中央社記者李錫璋台中市四日電

因應節能減碳風潮,台中市政府今天強力宣示,將自七月起實施機動車輛怠速運轉逾時管制行動。副市長蕭家旗表示,透過停車熄火就能為環境加分,也避免受罰。

台中市政府已決定「機動車輛怠速運轉三分鐘未熄火」管制措施自七月一日起實施管制措施,環境保護局今天舉辦起跑宣示活動,由蕭家旗與相關行業代表共同簽署支持宣言,並向市民強力宣傳。

蕭家旗說,車輛怠速運轉不僅損傷車子,也造成空氣污染,國外已有不少國家立法限制停車怠速運轉的時間,國內也限制不能超過三分鐘。

他表示,台中市是優質的城市,市民支持停車怠速運轉不超過三分鐘,就能為地球減碳,為環境加分,提升台中市的空氣品質。

環保局長李立德指出,台中市七月一日起,先對營業車輛及公務車實施怠速運轉逾時管制措施;十月起則全面管制。

據環保局表示,車輛怠速運轉超過三分鐘,將會被罰款新台幣五千元以上。

出處:中廣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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