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著只會用穢言進行無用質詢的立委不談,還有辦法把焦點轉回張政雄身上,這種評論,不是狗屁是什麼?

戀棧主委,想想值得嗎

聯合報/本報記者何明國

政黨輪替後,爭議不斷的中選會主委張政雄動向備受矚目,前天他在立院遭藍委痛批「厚顏無恥」、「不要臉」,昨天台北市選委會更主動出招,要他表態。張政雄應該深思自己的進退。

眉批:表不表態的,現在是倪坤死了,要韓琛等人表態要不要交錢嗎?演戲呀?

眾所周知,張政雄這任中選會主委是綠委在立法院打架打出來。去年要不是綠委在立院不惜以暴力阻擋中選會組織法立法,張政雄可能無法做到現在。張政雄內心應該很清楚,他這個主委得來並不光彩,再加上任內爭議不斷,選務中立性備受質疑,值得戀棧嗎?

眉批:暴力呢,憑國民黨的立院資源以及媒體優勢,有什麼暴力能奈何得了他們?而身世爭議一樣不斷的馬英九現在都可以當總統了,張政雄被質疑又怎樣?這會夠成下台的充分條件嗎?有其他更有依據的下台方式吧!

誠如立委賴士葆前天質詢時所言,人家公平會等獨立機關的任期保障是根據法而來的,但張政雄的任期保障只是一紙行政命令,毫無法律依據,能夠理直氣壯做下去嗎?

眉批:那就以另一個行政命令或其他法令讓人家下台呀,靠罵人無恥希望人下台,罵人的與支持此人的,不只無恥,也無腦吧!

何況那紙行政命令(中選會組織規程)規定的是中選會「置委員十一人至十九人,任期三年,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派充之,並指定一人為主任委員。」這當中規定的是「委員任期三年」,並沒有說主委任期三年。換言之,張政雄若有所謂任期保障應是指他的「中選會委員身分」,而不是「主委身分」。

況且總統指定一名中選會委員為主委,並沒規定這三年中,總統無權更換指定主委人選。總統想要指定另外一位委員為主委,並無不可。前天,張政雄也說,總統要免他主委之職,他遵照辦理,可見中選會主委並無三年的任期保障。

事理法令這麼清楚,張政雄還有必要戀棧,唾面自乾嗎?有必要繼續留在中選會主委這個職位,被立委羞辱糟蹋嗎?何不自動請辭,保住尊嚴。

眉批:要不要辭職,張政雄自然有安排,那麼想要人家下台,不是說馬總統可以另外指定嗎?要指定就指定,但在指定以前,不用其他合法的程序讓張政雄下台,反而用一堆不必要的言語污辱人家,這樣對嗎?這就是馬上準備執政的國民黨徒的氣度?笑死人了!
 
出處: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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