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四個人,想來頗欠殺。

獨對家裡四匹狼,小二那年起被性侵六年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台北縣一名國中女生,五月間被眼尖的老師發現行為有異,經深入輔導才發現少女長期遭父親、伯父、舅公及某遠房親戚性侵害。檢察官指出,四人將少女當成禁臠性侵長達六年,這是她看過最殘忍的性侵案件。

根據這名少女供述,她從國小二年級就被父親性侵害,後來連同住的大伯、寄住他家的舅公與遠房親戚,見生父公然性侵她,竟然也都加入,甚至有時會聯手性侵她。少女說到激動處還流淚全身顫抖,令辦案人員感到痛心。

檢警調查,被害人的父親在女兒念國小一年級時,就與妻子離婚並取得女兒監護權,因經濟條件欠佳,只能打零工維生,因此在北縣多處租屋居住;他的哥哥、妻子的舅舅與遠房親戚,也都因生活條件差,陸續搬來跟他同住。

四名年紀從卅多歲到五十多歲,而且沒有妻子或已經離婚的大男人,全都與被害人擠在不到廿坪的房子。檢方指出,被害人從此淪為這四人的洩慾工具,被害人就讀國小二年級時,先是遭到生父猥褻性侵,伯父與父親睡同一房,伯父撞見後也參與性侵。

兩兄弟視女童為禁臠,連舅公與遠房親戚在家時也對她伸魔爪,被害人經常痛得大叫,卻無人出面阻止。剛開始他們還有所顧忌,會趁其他人不在時才伸魔爪,後來都肆無忌憚視女童為洩慾工具。

檢察官指出,四人還模仿色情片的情節,對被害人百般凌虐,十分殘忍。

由於被害人從小遭性侵,加上父親不准她放學後與其他同學接觸,她雖然感到害怕,卻不知如何對外求援,直到上國中才知道自己被性侵害。今年五月老師發現被害人行為怪異,才發現這件亂倫悲劇,帶她到警察局婦幼隊報案。

根據醫院檢驗報告,被害人下體「傷痕累累」。檢方日前傳喚四人到案,但四人均矢口否認性侵,後來兩兄弟遭羈押、另兩人交保,少女也被社會局安置。昨天檢方偵查終結,將四人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

出處: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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