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是個沒有道德感的好人。

我可以眉飛色舞地說常規不容或罪大惡極之——像是有計畫而選擇性的殺人或許可以促進區域人口控制、殺人與凌虐或許規劃成為合法的娛樂、有系統的劈腿遠遠勝過無技巧的專情——但實際上我除了闖紅燈和上班打混以外,做過的壞事實在少之又少,而且對朋友——前提是被我認可的朋友——真的算不錯。

然而,他人畢竟沒有義務接受我的習慣性異端,尤其在網路以外的現實世界,父母、親戚、同學、同事,絕大部分的旁人都無法忍受我的言論——連我極好的朋友都受不了我在捷運上以正常音量討論自慰與性冷感——所以,在現實中判斷對方的言論尺度,幾乎已成為我和閒聊之中不經意的必然習慣。

在閒聊了這些年後,我結論是:能夠和我做朋友的人都擁有一個共同特質,那就是「在不損及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對他人悖德言行的包容力」。

我承認,這結論真的有點無聊,因為有這種特質的人,不只能跟我成為好友,就算對手是陳進興、陳水扁或馬英九,這種人應該都能輕易地跟他們成為朋友。

然而,這特質對我來說真的非常重要,重要到足以視為做朋友的必然條件,因為缺乏這種特質的人,我通常會立刻覺得其無聊難耐,甚至會想口頭上修理他們——如果是在網路上,我通常不會忍耐——所以根本沒有交往的可能。

而如果將這種包容力的判斷更進一步地以「對自身的道德要求程度」與「對他人的道德要求程度」做切割,可以得出四種人,分屬於「待人從寬律己從嚴」、「待人與待己皆從寬」、「待人與律己皆從嚴」、「待人從嚴律己從寬」這四個象限——總覺得這樣的分類應該出現在生活與倫理課堂上。

毫無例外地,過去教育極力推廣的「待人從寬律己從嚴」者,是最容易和我成為好朋友的典型,不只是因為我和這種人相處起來很舒服,更是因為我能提供這樣的人他們所欠缺的東西,那就是以悖德、自利、放鬆甚至墮落為基礎的參考意見,讓這種人暫時從自己繁重的原則中被解放。

即使解放只是暫時的,他們隨後仍得面對自己的堅持與執著,然而我仍提供了基本的、程度以上的情緒舒緩作用。

而「待人與待己皆從寬」者,通常能跟我成為不錯的朋友,然而因為彼此在情緒上沒有互相依賴與需要的可能,大體而言,我們僅會以閒聊或資訊交換做為互動,了不起一起看電影或吃飯,最後通常也不會成為交情至深的好友;不過,由於跟這種人相處起來非常舒服,所以我也非常願意和這種人保持長期的聯絡。

以上兩種人,是可能與我成為朋友甚至好友的典型,剩下的兩種,除非有公事上的必要,不然我通常是避之唯恐不及。

「待人與律己皆從嚴」是傳統上理想的教師典型,然而這種人不是令人無法呼吸的壓迫者,就是陷在一堆原則的死胡同裡走不出來的無能者,前者我絕對是能避則避,那麼想要跟這種人做朋友,乾脆馬上辭職去當兵,而一堆兵還未必真的嚴守什麼原則,至於後者,我會視情況背地裡嘲笑他或表面上同情他。

最後一種,「待人從嚴律己從寬」者,是我最厭惡而不屑的一種人,而這種人在社會上佔至少半數,在新聞幾乎是絕對多數,看著這些人自己拉屎卻不准他人放屁的噁心行徑,每次都能激發我對其痛罵與丟概念鼻屎球的動機,不過,也因為這種人在數量與樣式上如此之廣——從立委到神父無所不包——所以我的生活能充滿樂趣。

而我到底是哪一種人?我大概處於「待人與待己皆從寬」與「待人從嚴律己從寬」之間吧,至於什麼時候從嚴?當然是罵人的時候。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oose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