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荷爾蒙當成愛,是小孩子的毛病;把荷爾蒙說成愛,是成年人的專利。

忘了是在怎樣的場合間、怎樣的心境下打出了這樣的兩句話,不過,這兩句話確實表達了我對一般所謂愛情的信仰。

在小孩子——狹義來說,我已到了會把廿二歲以下者視為小孩子的年紀,廣義來說,很多人不管幾歲,想法都跟小孩子一樣幼稚無力——的世界裡,愛是如此地澎湃、絕對地無可取代,「我愛你」未必出口得很容易,但說出口了通常就會真的相信。

奇妙的是,這之中十有八九不過是荷爾蒙的傑作,更奇妙的是,在多年的歷練打滾後,如此單純的道理,仍有許多所謂的大人無法想通。

而在成年人的世界裡——真正的成年人,不是頂著小孩腦袋、背著大人軀殼的大小孩——愛可以是一個選項、一個虛相、一個符號、一個口號,可以粗糙而濃烈,也可以精緻而虛偽,最重要的是,成年人能夠準確地判斷自己的情慾狀態,明辨心靈悸動與勃起衝動的差異,甚至能將自己的衝動幻化為悸動,進而讓原本不該動心的人極致感動。

這樣的成年人,會刻意傷人、會剝削他人,甚至會被指責成為性不仁,但我尊重這樣的成年人,遠勝於那不清楚自身慾望的小孩子,因為這些小孩子跟成年人一樣會傷害人、會剝削人,甚至一樣地渴望濫交、心意濫情,只是他們與慾望的根源達成了美麗的誤解。

在有目標的蓄意傷害跟不自覺的無心破壞間,我選擇支持前者。

於是乎,我希望世界上能有多一點這樣的成年人,然後少一點不知本心、簡直失能的小孩子;我不甚明瞭什麼是愛,我也很確定大半人類根本不如其聲稱地瞭解愛,我只希望所有人在急著擁抱愛情前,先瞭解一下自己的荷爾蒙。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oose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