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新聞:加拿大老外萬聖節決定扮警察,沒想到被依妨害秩序罪嫌而移送法辦。

詭異的是,那套衣服並不是他做的,而是他花錢去西門町道具服裝店租來的,就此來看,這外國人應該可以告這家店為他造成不便,並且尋求賠償。

只是,扮個警察,真的那麼嚴重?警察制服要偽造非常簡單,以此做為警察執行公權力之基礎與來源似乎也挺怪的,我以為,警徽才是重點?

真是個無辜的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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