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能湊滿廿篇,乾脆來個「有何不可系列」算了,從虐貓到亂倫。

會提到亂倫,其實是延續自之前智能障礙者生育的話題,當時的想法非常簡單:如果這個社會能允許優生學上疑慮甚多的智能障礙者繁衍後代,那近親通婚到底有什麼不對呢?

更進一步來看,除了道德上的禁忌感情上的厭惡,到底還有什麼理由可以反對亂倫/近親通婚呢?

優生學的考量嗎?

如果是這樣,不要生孩子就好啦!這可以透過結紮避孕等手段來避免;事實上,近親通婚的遺傳問題並非絕對,如果我們能因為「高比例的近親通婚將導致胎兒障礙」這種理由來禁止近親通婚,那是不是也該禁止有重度煙癮者患有性病者結婚?

性侵害的考量嗎?

有些論述將亂倫,尤其是直系血親亂倫,與性侵害/權力脅迫綁在一起,而新聞上確實常揭露父親/繼父對子女的性侵害,甚至還有母親自願擔任協助的幫凶呢。

如果是這樣,重點應該不是亂倫,重點是性侵害吧!這樣的行為,不管是父親也好,繼父也好,母親也好,兄弟也好,陌生人也好,都是「強迫性行為」,也常常是「與未成年男女發生性行為」,雖然我覺得禁止與未成年男女發生關係這點尚有討論空間,但不可否認地,在現有的架構下,以「保護未成年男女」「禁止強迫性行為」似乎就足以懲戒性侵害,由此,亂倫造成的問題,不是又減少了一項?

優生學不是問題,性侵害不是問題,那會是交往心理的問題嗎?

有的論述會把焦點集中在亂倫者的心理問題上,包括來自不幸福的家庭,即將造成不幸福的家庭,以致於交往時可能有的孤立問題。

然而,這樣的問題,難道不是很一般性的問題嗎?即便沒有亂倫這個因素,我們仍能看到許多不幸福的婚姻,這些婚姻在客觀條件上是如此地健康而合乎道德規範,然而這些伴侶苦於溝通不良,困於後發的精神疾病,也連帶地影響了子女的家庭觀與感情觀,如果這些都不成問題,為何亂倫會是問題呢?

當然,就整體來看,身心健全、考慮清楚的亂倫關係似乎佔的是少數,但反過來想,身心健全、考慮清楚的戀愛關係,難道就佔了多數嗎?我一點都不覺得。

所以,亂倫,到底有何不可?

話說回來,我目前沒有亂倫的動機就是了,不是因為恐懼於制裁,而是因為我沒有夠美麗的近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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