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勝於文則野,文勝於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

這段文字,拿來判斷人都嫌麻煩,更何況用以評判藝術作品,而且是象徵、隱喻與各類形式充斥氾濫的電影作品。

即便如此,人心中還是都有一把尺,評判著影像文本的形式、內涵,以及形式與內涵的相對位置;有人喜於玩味形式,有人偏向深思內涵,這純粹是個人喜好的問題,尤其所謂的標準常會隨著電影類型有所改變。

而【原罪犯】對我來說,就是一部矯飾到失去焦點的電影;不是不能替片中透露出的表情與線索推演想像中的插曲與感動,然而若沒有直觀的情緒,沒有醞釀的動機,什麼都無法成為可能。

電影本身不是多麼複雜的故事:一個不知道為何被囚的男子,要在時限以內發掘整個陰謀的初衷,在這過程中,回憶與現實交錯,自語和想像衝撞,而真相揭露的那一剎那,震撼到底有多少,交由觀眾自行判斷。

無端的災禍讓我想到【極光追殺令】的開頭,形式的玩弄可以參考【記憶拼圖】,希臘悲劇式的亂倫指向【玻璃玫瑰】的啟發,然而真正與本片神似的,是十七年前的【死亡旋渦】,該片耍弄著離譜而錯綜複雜的詭計奇謀,在必然的時限與注定死亡的哀傷上,甚至不亞於佳評如潮的本片。

所以,要談內涵上的原創,本片幾乎是完全沒有的,這年頭要做到這點也著實困難,【原罪犯】似乎是一部必然要以形式取勝的作品,至於這樣的形式應該與怎樣的內涵達成平衡,這是導演的權衡問題,也是觀眾的感受問題。

就我來看,朴贊旭對本片影像風格與形式雕琢的著力,顯然遠高於鋪陳劇情與塑造角色。

身為主觀第一主角的吳大秀,是唯一擁有足夠戲份被深入刻劃的角色,然而兩個小時的篇幅裡,少有值得一書的表情轉折,片尾用力過深的自殘式贖罪,激烈、但毫無難度,倒是呼應到我對這部電影的主要觀感:矯飾,還是矯飾。

從片頭的嵌入式敘事開始,本片的每個鏡頭都充滿了矯飾的痕跡,漫畫式的停格、浮誇的性格轉變、突兀而可疑的互動模式,例如輕易可被預測為棋子的美道,其與大秀相識的起點到真相大白的瞬間,彷若故意粗糙化的【靈異第六感】。

愉悅的人說,這是風格、這是拼貼,不耐的人會回嘴道:這是賣弄、是鄙棄觀眾的推敲理解能力。

再如李宇珍出場的橋段,宛如一幕幕華麗卻不知所謂的偶像劇,華服與裸露的輪番頻出,對劇情與角色沒有多大幫助,硬著頭皮瞎掰並非不可:精密科技化的生活器械反映出宇珍的攻心於計,重複的軀幹洗滌暗示著對己身所為的憎惡與污穢感,極致品味化的服裝反諷著內心殘破不堪的空洞與悲哀…

這種文字再多個幾千幾百都不是問題,可惜在角色性格輪廓形塑完成以前,一切都是空談。沒什麼篇幅好好描繪宇珍,於是本來可被玩味的物質符號,便淪落為韓劇裡連睡覺都要化妝的過度裝飾。

這不是技術問題,是基本美學觀的問題,除非你喜愛這種既定風格,否則你就會像我一樣,怎麼用力品嚐都難有發自內心的真實感動。

在這樣的前提下,當我發現陰謀背後的緣由來自幼時的無心之語,我可是一點感覺都沒有;希臘悲劇的爆發力在於人相對於神與命運的無可奈何,【原罪犯】的雛形之所以能夠成立,必須以李宇珍的計謀步步合理、精緻難逃為條件,而這不是被抬舉過頭的催眠技術可以達到的境界,兩小時的篇幅絕不算短,只要少一點風格、少一點剪接,一齣完美的復仇紀事絕對可能,但這終究是一部以矯飾為首要目的的作品,這樣的期盼只怕是空穴來風。

就算限定了形式玩弄做為第一要務的合理性,我也無法認定這是一部純熟的作品—除非台灣的版本被重新剪過,這並非不可能—「縱使我是禽獸,難道就沒有生存在這個世界上的權利嗎?」這是個有趣的話題,問題是吳大秀體內的禽獸在哪裡?在這個連人獸戀都有機會被寬容的時代,這種程度的亂倫和殺人,離禽獸還遠得很,除非我的口味真的太過厚重。

生吞章魚有何必要?充其量只是比【誰敢來挑戰】裡的大隻而已,雖然這是大秀與野獸最接近的神態—遠比活拔牙齒接近多了—但噱頭之效多於實際的側寫,往後的每段暴力場合,都有機會展現的沈迷、失控與內心糾結,顯然不是朴贊旭在意的部份哪。

最後的記憶刪除催眠,讓我想到【極光追殺令】的終尾,陽光燦爛的貝殼海岸,了然於心的男主角與不知為何而心動卻露出甜美笑容的女主角,鏡頭一轉,到了大雪紛飛的【原罪犯】,難道只有我覺得催眠師穿大衣皮草很做作?那句禽獸的獨白,典型的前呼後應形式結構,殼型有了,其中的血肉卻極度缺乏。

然而,我約略可以想像本片廣受論者讚譽的理由,矯飾剪輯的時代終究來臨了,不管你喜不喜歡,朴贊旭的取鏡手法確實高明,做愛的複雜情緒十足滿盈,追逐自身記憶的光線流動也如詩般地美麗,然而要我稱讚這部電影故事絕贊角色精彩,還真的得昧著一絲良心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oose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6) 人氣()